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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022MA78XNHLX3 | 建设单位法人:陈琴 |
| 张广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工业园区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石膏板、20万吨石膏粉、10万吨腻子粉、500万平方米贴面板以及1.5万吨轻钢龙骨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12-C3012-石灰和石膏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园区 |
| 经度:75.5477 纬度: 39.0860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15 |
| 克环评函〔2021〕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3022MA78XNHLX3001Q |
| 2024-04-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0 |
| 1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3022MA78XNHLX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朗天星河****公司 |
| ****0422MA77U3681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030MABKXTWY6K | 竣工时间:2024-02-10 |
| 2024-03-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02 |
| 2025-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08f0rQY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占地面积54000.94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万m2石膏板、20万吨石膏粉、10万吨腻子粉、500万m2贴面板以及1.5万吨轻钢龙骨。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及库房、生物质燃料加工车间、石膏粉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包括生活办公区、门卫室,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由生产用热由自建2台燃生物质热风炉(一台100万大卡/h热风炉、一台120万大卡/h热风炉)提供,办公生活区冬季电采暖。环保工程配套水、大气、噪声防治措施及固废防治措施和绿化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用地81亩(54000.94m2),目前已建4栋生产厂房、石膏堆场、办公宿舍楼、食堂、消防水池、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23071.75m2。年产3000万平方米石膏板、20万吨石膏粉、500万平方米贴面板、1.5万吨轻钢龙骨。 腻子粉生产线未建,待后期建成后再另行验收。 |
| 根据企业实际经济情况和生产需求,在原预留空地上**一座封闭式石膏粉堆场,已建车间为石膏粉灌装车间。石膏板生产线自建2台120万大卡/h热风炉,一用一备;石膏粉生产用热由自建1台100万大卡/h燃生物质热风炉提供。生产规模不变,燃料用量不变,产污量不会增加。目前已建绿地面积500m2,剩余后期建设后期验收。目前腻子粉生产线未建,后期建设后期验收。 因实际未建腻子粉生产线,因此没有相应的污染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石膏粉生产工艺流程为项目购进当地的天然石膏矿进行存储、破碎,经计量后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回转窑煅烧烘干,出料后经集料收料,通过冷却器降温,然后送入磨粉机磨细,最后送入石膏粉料仓。 ②石膏板生产工艺流程为石膏粉为主要原料加水搅拌使其充分混合,在成型系统上挤压出要求规格的石膏板,原料成型后为具有一定强度的纸面石膏板,经切断,烘干、锯型、打包。 ③贴面板生产工艺流程为贴面板生产原料采用石膏板基板,在覆膜机上用白乳胶将PVC膜粘贴于板面后,锯板、封边、套袋,对其封边后的板材进行自然晾干后打包入库。 ④腻子粉生产工艺流程腻子粉生产是通过绞龙输送机将原料(石膏粉、预糊化淀粉、纤维素)输送入计量斗,然后经计量斗送入搅拌机,搅拌均匀后,经过定量包装后码垛入库。 ⑤轻钢龙骨生产工艺流程轻钢龙骨的生产工艺较为简单,主要是以设备制造为王,通过将钢带放卷、冷弯成型后进行打包,成品轻钢龙骨可与石膏板、贴面板一起作为装修材料销售。 ⑥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工艺流程为果树枝进行破碎、挤压加工成生物质燃料颗粒,年加工6000吨生物质燃料。 | 实际建设情况:①石膏粉生产工艺流程为项目购进当地的天然石膏矿进行存储、破碎,经计量后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回转窑煅烧烘干,出料后经集料收料,通过冷却器降温,然后送入磨粉机磨细,最后送入石膏粉料仓。 ②石膏板生产工艺流程为石膏粉为主要原料加水搅拌使其充分混合,在成型系统上挤压出要求规格的石膏板,原料成型后为具有一定强度的纸面石膏板,经切断,烘干、锯型、打包。 ③贴面板生产工艺流程为贴面板生产原料采用石膏板基板,在覆膜机上用白乳胶将PVC膜粘贴于板面后,锯板、封边、套袋,对其封边后的板材进行自然晾干后打包入库。 ④轻钢龙骨生产工艺流程轻钢龙骨的生产工艺较为简单,主要是以设备制造为王,通过将钢带放卷、冷弯成型后进行打包,成品轻钢龙骨可与石膏板、贴面板一起作为装修材料销售。 ⑤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工艺流程为果树枝进行破碎、挤压加工成生物质燃料颗粒,年加工6000吨生物质燃料。 |
| 实际腻子粉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对项目区域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石膏粉生产过程中破碎、煅烧烘干、磨粉、装仓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安装低氮燃烧器的热风炉燃烧废气经4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4根大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需达到99.5%,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要求;生物质燃料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3)要求,生物质热风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尘50mg/m3、S02300mg/m3、NOx30Omg/m3);石膏板生产中搅拌机全封闭,切断、锯型、烘干工序粉尘和安装低氮燃烧器的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需达到99.5%,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3)要求;贴面板生产中覆膜贴面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大于70%,覆膜贴面工序有机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1Okg/h),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Omg/m3);锯板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需达到99.5%,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要求;腻子粉生产配料、输送、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l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除尘效率需达到99.5%,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3)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Omg/m3要求;所有工序由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量不外排,全部返回各生产环节中继续使用。本项目生产中的原料,暂存在全封闭式车间库房内,产品石膏粉采取封闭式筒仓存储。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设施,降低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废活性炭,以及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主要以板材为主,石膏板、贴面板生产边角料收集到石膏粉生产线进行粉碎后回用石膏粉生产配料中。****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将产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危废HW49其他废物(900-039-49)。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06t/a,厂区内需设置危废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严格执行,贮存场所必须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火等有效处理措施。危险暂存间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按要求标识,加强废气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等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经调查,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没有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未接到居民投诉,基本满足环保要求。 (2)经调查,石膏粉生产,采用低氮燃烧机的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编号DA007)排放;煅烧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8)排放;破碎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0)排放;磨制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1)排放;成品石膏粉通过绞龙密闭输送至筒仓内暂存,筒仓仓顶自带除尘器,除尘后通过各自仓顶排气孔排放。 石膏板生产中搅拌机全封闭,两台热风炉(一用一备)采用低氮燃烧机,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切断、锯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 贴面板生产中覆膜贴面有机废气经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排放;锯切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 生物质燃料生产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5)排放;挤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6)排放。 未建腻子粉生产线,因此没有相应的污染。 厂房内安装有通风管道。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 (3)经调查,本项目生产用水产品带走,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2550m3/a,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工业园****处理厂统一处理。 (4)经调查,运营期本项目机械噪声已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措施。 (5)经调查,运营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中,石膏板、贴面板生产边角料收集到石膏粉生产线进行粉碎后回用石膏粉生产配料中;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各自生产线中。不在厂内储存。 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活性炭、废机油和油桶均属危废,在危废暂存间分区贮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危废暂存间已做了防渗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张贴标识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6)经调查,企业已在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源处挂牌标识。危废暂存间也张贴了标识牌。并按技术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定期监测。 |
| (2)环评设计石膏板生产中搅拌机全封闭,切断、锯型烘干工序粉尘和安装低氮燃烧器的热风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实际石膏板生产线增加一套环保设施(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和一根15m高排气筒),燃料废气和生产粉尘分开处理分开排放。两台热风炉(一用一备)采用低氮燃烧机,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切断、锯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 (3)环评设计生物质燃料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增加一套环保设施(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和一根15m高排气筒)。生物质燃料生产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5)排放;挤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6)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七)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二氧化硫3.06t/a,氮氧化物4.26t/a、VOCsO.03t/a),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八)严格落实环绕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7)根据监测数据核算,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3.79 t/a,SO2 0.04t/a,NOx 3.93t/a,VOCs 0.03t/a,满足本项目环评批复中关于总量指标的要求。 (8)经调查,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公司已设专职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培训操作人员,定期维护设备。 目前已绿化面积500m2,厂区门口两侧、宿舍楼四周已种植树木、草坪,厂房、道路地面硬化。厂房内安装有通风管道,消防栓、灭火器,厂区建设了一座800m3地下消防水池。 2024年04月18日,建设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022MA78XNHLX3001Q,证书有效期限是自2024年04月18日至2029年04月17日止,发证机关为克孜勒****生态环境局****分局。 2024年8月16日,建设单位取得克孜勒****生态环境局****分局出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653022-2024-008-L)。 企业已在各废气、废水、噪声排污口(源)挂牌标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55 | 0 | 0 | 0 | 0.255 | 0.255 | |
| 0 | 1.21 | 0 | 0 | 0 | 1.21 | 1.21 | |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 | 3.06 | 0 | 0 | 0.04 | 0.04 | / |
| 0 | 3.93 | 4.26 | 0 | 0 | 3.93 | 3.93 | / |
| 0 | 3.79 | 0 | 0 | 0 | 3.79 | 3.79 | / |
| 0 | 0.03 | 0.03 | 0 | 0 | 0.03 | 0.03 | / |
|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石膏板燃烧机排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石膏板生产中搅拌机全封闭,两台热风炉(一用一备)采用低氮燃烧机,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编号****,SO2排放浓度均值最大3mg/m3,NOX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92mg/m3;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脉冲布袋除尘器(石膏板切断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石膏板生产切断、锯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编号DA002排口所测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21.3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186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3 | 脉冲布袋除尘器(贴面板锯切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贴面板生产锯切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编号DA003排口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17.7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107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4 | 活性炭吸附装置(贴面板覆膜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贴面板生产中覆膜贴面有机废气经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编号DA004排口所测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4.92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0197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5 | 布袋除尘器(生物质破碎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生物质燃料生产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5)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编号DA005排口所测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33.1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371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6 | 布袋除尘器(生物质挤压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生物质燃料生产挤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编号DA006排口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33.7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188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7 | 脉冲布袋除尘器(石膏粉燃烧机排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 石膏粉生产,采用低氮燃烧机的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编号DA007)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编号DA007排口所测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12.7mg/m3,SO2排放浓度均值最大3mg/m3,NOX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89mg/m3;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8 | 脉冲布袋除尘器(石膏粉烘干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石膏粉生产煅烧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8)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编号DA008排口所测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29.2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306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9 | 脉冲布袋除尘器(石膏粉破碎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石膏粉生产破碎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0)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编号DA010排口所测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26.5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0547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10 | 脉冲布袋除尘器(石膏粉磨制排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石膏粉生产磨制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编号DA011排口所测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最大为18.9mg/m3,排放速率均值最大为0.171kg/h;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11 | 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项目原料石膏矿石暂存于封闭式堆场内;成品石膏粉筒仓储存,仓顶均自带除尘器,除尘后通过各自仓顶排气孔排放;生产车间安装有通风管道,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所测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024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1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本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排放限值。 |
| 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风机、破碎机、回转窑、切断刀、干燥机、运输车辆等噪声,噪声源强在70~95dB(A)。项目多数强噪声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采取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及操作人员的影响。同时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运营期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
| 1 |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废活性炭,以及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主要以板材为主,石膏板、贴面板生产边角料收集到石膏粉生产线进行粉碎后回用石膏粉生产配料中。****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将产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危废HW49其他废物(900-039-49)。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06t/a,厂区内需设置危废暂存间一座,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严格执行,贮存场所必须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火等有效处理措施。危险暂存间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5)经调查,运营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中,石膏板、贴面板生产边角料收集到石膏粉生产线进行粉碎后回用石膏粉生产配料中;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各自生产线中。不在厂内储存。 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活性炭、废机油和油桶均属危废,在危废暂存间分区贮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危废暂存间已做了防渗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张贴标识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
| 1 | 严格落实环绕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经调查,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公司已设专职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培训操作人员,定期维护设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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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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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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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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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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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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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