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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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

1.2 采购编号:****。

1.3 采购单位:****。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3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概况:通过本次谈判确****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活性炭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合同。

2.2 采购范围:****集团有限****公司所需活性炭的供给,包括活性炭的制造、厂内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含保险、运费,卸车费,通过谈判确定)、交货、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等服务内容,具体采购内容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3 **服务期:2年+1年(根据履约过程考核情况及实际使用需求综合判断,符合要求可续约1年)。

2.4 标包划分:****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活性炭集中采购,根据供货地区分5个区域(详见下表),不划分标包。

区域

所属省

区域一

(华**域、钱江水利、**)

**省

**省

**省

**市

区域二

(**区域、华北区域)

**省

**省

**市

**市

**省

区域三

(华中区域、华南区域、川渝)

**省

**省

**省

**省

**省

**省

**省

**市

**省

区域四

(内蒙、**、**、**)

**自治区

**省

**省

**省

区域五

(西北地区)

**维吾尔自治区等

2.5 特别说明:本次采购将“运费”作为核心谈判内容之一,谈判阶段将针对不同活性炭类型(破碎炭/颗粒炭、粉末炭、活性焦)、不同包装形式(25kg 袋装、500kg 集装袋、吨包、10吨罐车、20吨罐车、30吨罐车)、不同计量单位(吨、m3)对应的国内各省份运费计算标准,以及一次卸车费(不根据省份调整)进行专项谈判,最终运费及一次卸车费条款以谈判确定的内容及合同约定为准。保险费需包含在运费、一次卸车费中,不单独列项谈判,谈判确定的运费及一次卸车费已涵盖保险费成本。运费仅填报至国内各个省份的运费,省内各市不再进行调整;一次卸车费统一标准,不按省份区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须为活性炭生产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立项或验收等证明文件(如环评批复、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

3.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不少于3个5万吨/****水厂活性炭供货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3.4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三年亏损。具有2022至2024****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2)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恶意抬高或压低报价,干扰采购秩序;

(14)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日期后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放弃中标 (成交) 资格、拒不签约,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

(15)供应商违法分包、转包中标(成交)物资的,或中标(成交)后擅自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或未按合同中承诺的生产(制造)厂家供应物资的;

(16)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17)供应商未按合同、采购文件或需求计划及时交货或安装调试;标书代写

(18)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资质或能力且未及时告知;

(19)供应商擅自更换品牌、原材料、零部件等;

(20)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21)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

(22)供应商未按要求约定履行维修、质保等售后服务内容;

(23)产品及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拒不进行召回、退换和撤换;

(24)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规定;

(25)供应商将集采协议内容及价格泄露给签约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单位;

(26)供应商就集采协议内涉及的物资设备,私****公司签署采购协议;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标书代写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17:00止(**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标书代写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一点击“寻找招标项目”一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一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一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1229或010-****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3获取方式: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纸质文件(注:采购文件以平台下载的电子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基地18区11号楼(****)。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通过详细评审推荐的候选入围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9月26日13时30分,与每一位候选入围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基地18区11号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西**南线阁街10号基业大厦

联 系 人:曲经理

电 话:010-****553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申经理、范经理

电 话:010-****5851、130****7281

邮 箱:****@163.com

9.异议渠道及监督渠道信息

异议联系人: 曲经理 010-****5531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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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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