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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2.标段名称:****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与定标办法 3.2详细评审标准标书代写
评审因素中“企业业绩”评审标准修改为:人近5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内)每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满分3分。类似项目业绩指:同招标公告中人类似业绩要求,人资格业绩此处予以加分。标书代写
(2)针对潜在人提出的关于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存在变更的疑问:
回复: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若项目负责人存在变更情况的,以变更后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为准,人除提供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如变更备案表等),否则不予认可。
(3)针对潜在人提出企业荣誉是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疑问:
回复:招标文件“企业荣誉”评审标准备注(3)中已经写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得的奖项才能予以认可。即企业荣誉由独立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人及时查看。
4.招标人:****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九华北路138号综合保税区内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汪工
电话:0553-****6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A3座3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惠惠、胡琴
电话:199****1593、157****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