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矿山、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为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切实提升矿山、机械制造行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培训活动,欢迎具备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市矿山、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2.采购单位:****。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
5.培训对象:**市矿山、机械制造行业重点企业“三类”人员共429人。其中,矿山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75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18人,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下同)132人;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21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9人,班组长64人。
6.培训内容: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将观看《生命重于**》电视专题片和学习刑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根据两类行业不同类型重点企业和三类人员特点,按照《**壮族自治****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264号)中的培训大纲(可向我局获取)要求,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
7.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线上培训一般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职业病预防知识和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以互动研讨和实操性内容为主。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线下培训实行不超过40人的小班互动教学,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线下培训班不超过80人。
8.培训时长: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16学时,班组长培训24学时。三类人员线下培训时长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长的60%,班组长实训类课程不少于总培训时长的1/4。(按照8学时/天计算)
9.结业考核:培训结业实行闭卷考试制度,鼓励通过国家推荐的工伤预防云平台和地方安全生产考试点实行统一考试,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方可结业。
10.培训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从事相关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的社会、经济组织或医疗卫生机构;
2.具备矿山、机械制造行业相关培训的专业人员,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3.能够提供优质的课程服务,提供培训配套资料,印发培训手册(包括培训须知、培训课程、政策文件等)。
4.不得将培训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报价要求
1.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所有培训项目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做结算,项目预算限额25万元,高于项目预算限额的报价无效。(学员食宿费用不列入预算,由参训学员单位自行支付)
2.报价应提交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评价师等人才队伍力量情况(附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
(3)近几年开展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伤预防项目培训情况(附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以及服务评价证明材料)、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情况;
(4)详细培训方案(含线上线下培训内容、详细课程课时安排、授课专家资质、结业考试安排等)及报价单。
以上材料整理成册,一式两份,加盖行政公章,2025年9月26日前密封送交我局,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卢梦龙,0772-****329。送达地址:**市绿源路329号行政楼6楼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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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