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县印茶镇立新****养猪场项目
建设地点:**县印茶镇立新村农弄屯
项目概况:**县印茶镇立新****养猪场项目位于****市**县印茶镇立新村农弄屯,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158.3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1栋猪舍、办公生活用房、消毒间、异味发酵床等;年存栏50000头生猪,年出栏商品肉猪10000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实施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鲍工
联系电话:188****0131
电子邮箱:****@qq.com
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金海路20****商务中心1号楼7层709-2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978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县印茶镇立新****养猪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县印茶镇立新****养猪场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