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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1MA6PBCA07Y | 建设单位法人:陈云涛 |
| 陈云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草铺街道 |
| ****矿石筛分堆存料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7--060-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办事处骡子山 |
| 经度:102.****69103 纬度: 24.****9888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31 |
| 安生环复〔2024〕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81MA6PBCA07Y001Y |
| 2025-04-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2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1MA6PBCA0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1MA6PBCA07Y | 验收监测单位:国瑞检测****公司 |
| ****0100MAC1ADQN3A | 竣工时间:2025-01-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建设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性质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拟**1条磷矿石破碎分加工生产线,年产规格10-70mm磷矿石200000吨,年产规格1.5-5mm磷矿石199994.367t。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建1条磷矿石破碎分加工生产线,年产规格10-70mm磷矿石200000吨,年产规格1.5-5mm磷矿石199994.367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料运输、卸料、堆存 本项目原料从项目周边合法矿山购买,运输路线全长约2~10km不等,运输车辆载重约45t。通过运输车辆由原料供应地运至项目区后卸料于原料仓库内。 (2)上料 原料通过给料机送入料仓,料仓为半封闭结构。原料通过料斗口落入一级破碎机进行一次破碎。 (3)破碎、筛分 料斗口落下的原矿经过一次破碎、二次破碎后经振动筛进行第一次筛分,粒径≤10mm以下的筛下物落入二次筛分机,粒径10-70mm的为磷矿石,进入块矿暂存区待售,二次筛分机筛分后,粒径1.5-5mm的为磷矿石,进入磷矿石暂存区待售。 (3)产品堆存、待售 破碎、筛分后得到的产品通过皮带输送机(为封闭式)分别堆放于成品堆存车间堆场,根据客户需要,装入运输货车后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运输、卸料、堆存 本项目原料从项目周边合法矿山购买,运输路线全长约2~10km不等,运输车辆载重约45t。通过运输车辆由原料供应地运至项目区后卸料于原料仓库内。 (2)上料 原料通过给料机送入料仓,料仓为半封闭结构。原料通过料斗口落入一级破碎机进行一次破碎。 (3)破碎、筛分 料斗口落下的原矿经过一次破碎、二次破碎后经振动筛进行第一次筛分,粒径≤10mm以下的筛下物落入二次筛分机,粒径10-70mm的为磷矿石,进入块矿暂存区待售,二次筛分机筛分后,粒径1.5-5mm的为磷矿石,进入磷矿石暂存区待售。 (3)产品堆存、待售 破碎、筛分后得到的产品通过皮带输送机(为封闭式)分别堆放于成品堆存车间堆场,根据客户需要,装入运输货车后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执行《**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 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共设置1根排气筒。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主要产尘设备进行封闭,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严格落实**市物料堆场环境问题整治五个百分之百要求。物料在密闭大棚内堆存,厂区全硬化,合理设置降尘设备。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1.0mg/m3。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设置围挡,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适时洒水降尘,对易起尘的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有效地防治扬尘的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三)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优化施工工艺,禁止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出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随成品外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中的相关规定。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工程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防渗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 (六)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风险防范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执法大队备案。 (七)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污染措施落实后,依法完成登记管理相关工作。 (八)认真组织实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等监测点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产,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根据现场调查,已严格执行《**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食堂废水排入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现场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二)已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运营期共设置1根排气筒。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主要产尘设备进行封闭,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已严格落实**市物料堆场环境问题整治五个百分之百要求。物料在密闭大棚内堆存,厂区全硬化,合理设置降尘设备。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排气筒中颗粒物的平均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最高达到0.08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无组织粉尘最高排放浓度达到0.6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1.0mg/m3。 根据咨询建设单位,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设置围挡,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适时洒水降尘,对易起尘的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有效的防治扬尘的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三)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已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了车辆进出管理,夜间不生产。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为50~56dB(A),夜间噪声值为41~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2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咨询建设单位及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已严格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优化施工工艺,禁止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 (四)项目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餐厨垃圾的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出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随成品外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清运处置。 (五)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已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已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 (六)项目已严格执行《报告表》中环境风险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风险防范设施。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执法大队备案,备案号:533601-2025-044-L。 (七)项目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污染措施落实后,依法完成登记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于2025年4月3日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0181MA6PBCA07Y001Y。 (八)项目已认真组织实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等监测点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产,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 变动情况:1、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食堂废水排入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未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厂处理。原因:项目所在地区未接通市政管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设计阶段应开展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请**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现场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 六、请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三、项目已经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1日对项目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矿石筛分堆料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此作为验收依据。 四、根据现场勘察,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五、项目运营期间,接受**市生态****执法大队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正在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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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表2二级标准 | 已建1个高15m的排气筒 | 2025.****.10监测结果为:FQ202****6001-1-1-1颗粒物实测浓度:10.2mg/m3; FQ202****6001-1-1-2颗粒物实测浓度:8.2mg/m3; FQ202****6001-1-1-3颗粒物实测浓度:11.9mg/m3。2025.4.11监测结果为:FQ202****6001-1-2-1颗粒物实测浓度:10.3mg/m3; FQ202****6001-1-2-2颗粒物实测浓度:8.2mg/m3; FQ202****6001-1-2-3颗粒物实测浓度:8.0mg/m3。项目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
| 1 | 破碎机、振动筛、给料机等机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已设置破碎机、振动机、给料机、皮带输送机等机械设备 | 2025.****.10监测结果为:东厂界外1m昼间54dB(A),夜间43dB(A),项目南厂界外1m昼间54dB(A),夜间42dB(A),项目西厂界外1m昼间50dB(A),夜间41dB(A),项目北厂界外1m昼间50dB(A),夜间43dB(A);2025.4.11监测结果为:东厂界外1m昼间56dB(A),夜间45dB(A),项目南厂界外1m昼间55dB(A),夜间43dB(A),项目西厂界外1m昼间52dB(A),夜间43dB(A),项目北厂界外1m昼间52dB(A),夜间42dB(A) |
| 1 |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工程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防渗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已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已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出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随成品外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中的相关规定。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项目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餐厨垃圾的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出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随成品外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清运处置。 |
| 本项目不涉及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依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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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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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消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区域消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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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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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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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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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