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人民法院
关于****破产清算案等三件
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公告
****法院各企业破产管理人:
我院执行局移送的(2025)苏1002破34号**欣之****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2025)苏1002破35号****银行****公司**支行申请扬****公司破产清算案、(2025)苏1002破36号**市****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法院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上三件案件属于简单案件,决定在全部入册的一、二、三级管理人范围内自愿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机构中随机确定以上三件破产案件的共同破产管理人,同时按照三件折算一件的方式计算管理人办案数量。根据《****法院关于降低办理破产成本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四十七条规定,破产企****银行将由鉴定部门在开庭选择管理人过程中,采用随机方式一并明确。
需特别说明,本批三折一批量案件为破产清算案件,要求:一、管理人应在三个月内结案,否则将影响到对该管理人的考核评价;二、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办理期间按照其报送的破产案件办案的计划,序时完成破产案件的流程;三、在上述三折一案件办理中发现其中有财产的案件,如管理人从该案中单独收取的费用能覆盖本院对破产案件一件拨付的基金破产费用两倍以上,该破产案件单独计算办案数量。该数量作为统计破产案件数量所用,不影响案件管理人在手破产案件数量的限制。
因该三件案件属于简单案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者于2025年9月19日16时前向我院书面报送1、****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见附件1),2、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3、承诺函(见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我院立案庭电子信箱(y****@163.com),确认报名参加摇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报名机构数量不满足摇号条件,则在全部入册的一、二、三级管理人范围内随机确定管理人。
以上案件指定管理人摇号时间定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人民法院司法摇号室,请以上案件当事人及报名机构准时参加。
邮寄地址:**省**市**区**北路545号,****法院司法鉴定室 鞠伟
报名咨询电话:
****法院立案庭: 0514-****5062
监督电话:
****法院政治部:0514-****5012
****法院督察处:0514-****7303
附件1:****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附件2: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江****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
****法院
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机构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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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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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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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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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清算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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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简介 |
(请填写机构基本情况、执业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选任优势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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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方案 |
(请简要填写如被选任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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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参与项目的团队名单 |
(请提供姓名、学历、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所在单位、主要业绩、在手案件数量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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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 |
(请简要填写承办的未结、已结破产清算案件情况,并附一览表,如有相关说明请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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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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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一式两份,请在****法院提交。
附件2: 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
填报机构:(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未结案件 |
案号 |
破产清算企业 |
确定为管理人时间 |
案件所处阶段 |
审理法院 |
是否系重大案件 |
是否超2年以上未结 |
是否超5年以上未结 |
备注 |
| 已结案件 |
案号 |
破产清算企业 |
结案方式 |
审理法院 |
备注 |
注:该表一式两份,请在****法院提交。
附件3:
承 诺 函
****法院:
根据贵院X 年X月X日发布的“关于XXXX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管理人公告”,经核查,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我单位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报名提供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自愿按照《****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及选任办法(试行)》参加破产管理人选任。
XXX(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破产清算一案
基本信息
一、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市****公司,住所地**省**市**区罗塘街道滨河佳园2-006室。
法定代表人:陆晓莹,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住所地**省**市**区**中路1****广场C栋)2312-2313号。
法定代表人:杨丽,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申请破产理由
根据**市****公司****公司)的申请,本院作出(2025)苏1002执490号决定书,将被申请人********公司)移送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本院于2025年8月14日立案审查。
本院查明,****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成立,登记机关是**市**区数据局,住所地在**省**市**区**中路1****广场C栋)2312-2313号。****公司****公司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有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金创公司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2025)苏1002执490号案强制执行,****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本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在****公司的过程中,睿远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裁定受理。
扬****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基本信息
一、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银行****公司**支行,住所地**省**市生态科技****镇金**路2号。
负责人:赵新宇,该行行长。
被申请人:扬****公司,住所地**省**市生态科技**杭集镇吉发富巷1幢4号。
法定代表人:赵从军,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申请破产理由
根据****银行****公司******商行**支行)的申请,本院作出(2025)苏1002执恢393号决定书,将被申请人扬****公司****公司)移送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本院于2025年8月14日立案审查。
本院查明,****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成立,登记机关是**市生态****管理局,住所地在**省**市生态科技**杭集镇吉发富巷1幢4号。****商行****公司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有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农商行**支行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2025)苏1002执恢393号案执行,****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本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在执****公司的过程中,****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商行**支行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裁定受理。
**欣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基本信息
一、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欣之****公司,住所地**省**市生态科技**杭集镇新联村老村部。
法定代表人:韦俊,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申请破产理由
申请人**欣之****公司****公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司的申请,本院作出(2025)苏1002执571号破产决定书,****公司移送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本院于2025年8月14日立案审查。
本院查明,****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成立,登记机关是**市生态****管理局,住所地在**省**市生态科技**杭集镇新联村老村部。****公司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有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范邦亮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2025)苏1002执571号案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本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在执****公司的过程中,****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的申请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
江****人民法院
关于****破产清算案等三件
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公告
****法院各企业破产管理人:
我院执行局移送的(2025)苏1002破34号**欣之****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2025)苏1002破35号****银行****公司**支行申请扬****公司破产清算案、(2025)苏1002破36号**市****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法院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上三件案件属于简单案件,决定在全部入册的一、二、三级管理人范围内自愿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机构中随机确定以上三件破产案件的共同破产管理人,同时按照三件折算一件的方式计算管理人办案数量。根据《****法院关于降低办理破产成本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四十七条规定,破产企****银行将由鉴定部门在开庭选择管理人过程中,采用随机方式一并明确。
需特别说明,本批三折一批量案件为破产清算案件,要求:一、管理人应在三个月内结案,否则将影响到对该管理人的考核评价;二、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办理期间按照其报送的破产案件办案的计划,序时完成破产案件的流程;三、在上述三折一案件办理中发现其中有财产的案件,如管理人从该案中单独收取的费用能覆盖本院对破产案件一件拨付的基金破产费用两倍以上,该破产案件单独计算办案数量。该数量作为统计破产案件数量所用,不影响案件管理人在手破产案件数量的限制。
因该三件案件属于简单案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者于2025年9月19日16时前向我院书面报送1、****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见附件1),2、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3、承诺函(见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我院立案庭电子信箱(y****@163.com),确认报名参加摇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报名机构数量不满足摇号条件,则在全部入册的一、二、三级管理人范围内随机确定管理人。
以上案件指定管理人摇号时间定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人民法院司法摇号室,请以上案件当事人及报名机构准时参加。
邮寄地址:**省**市**区**北路545号,****法院司法鉴定室 鞠伟
报名咨询电话:
****法院立案庭: 0514-****5062
监督电话:
****法院政治部:0514-****5012
****法院督察处:0514-****7303
附件1:****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附件2: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江****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
****法院
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机构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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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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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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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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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清算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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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简介 |
(请填写机构基本情况、执业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选任优势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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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方案 |
(请简要填写如被选任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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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参与项目的团队名单 |
(请提供姓名、学历、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所在单位、主要业绩、在手案件数量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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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 |
(请简要填写承办的未结、已结破产清算案件情况,并附一览表,如有相关说明请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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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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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一式两份,请在****法院提交。
附件2: 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
填报机构:(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未结案件 |
案号 |
破产清算企业 |
确定为管理人时间 |
案件所处阶段 |
审理法院 |
是否系重大案件 |
是否超2年以上未结 |
是否超5年以上未结 |
备注 |
| 已结案件 |
案号 |
破产清算企业 |
结案方式 |
审理法院 |
备注 |
注:该表一式两份,请在****法院提交。
附件3:
承 诺 函
****法院:
根据贵院X 年X月X日发布的“关于XXXX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管理人公告”,经核查,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我单位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报名提供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自愿按照《****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及选任办法(试行)》参加破产管理人选任。
XXX(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破产清算一案
基本信息
一、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市****公司,住所地**省**市**区罗塘街道滨河佳园2-006室。
法定代表人:陆晓莹,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住所地**省**市**区**中路1****广场C栋)2312-2313号。
法定代表人:杨丽,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申请破产理由
根据**市****公司****公司)的申请,本院作出(2025)苏1002执490号决定书,将被申请人********公司)移送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本院于2025年8月14日立案审查。
本院查明,****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成立,登记机关是**市**区数据局,住所地在**省**市**区**中路1****广场C栋)2312-2313号。****公司****公司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有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金创公司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2025)苏1002执490号案强制执行,****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本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在****公司的过程中,睿远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裁定受理。
扬****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基本信息
一、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银行****公司**支行,住所地**省**市生态科技****镇金**路2号。
负责人:赵新宇,该行行长。
被申请人:扬****公司,住所地**省**市生态科技**杭集镇吉发富巷1幢4号。
法定代表人:赵从军,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申请破产理由
根据****银行****公司******商行**支行)的申请,本院作出(2025)苏1002执恢393号决定书,将被申请人扬****公司****公司)移送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本院于2025年8月14日立案审查。
本院查明,****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成立,登记机关是**市生态****管理局,住所地在**省**市生态科技**杭集镇吉发富巷1幢4号。****商行****公司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有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农商行**支行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2025)苏1002执恢393号案执行,****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本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在执****公司的过程中,****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商行**支行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裁定受理。
**欣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基本信息
一、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欣之****公司,住所地**省**市生态科技**杭集镇新联村老村部。
法定代表人:韦俊,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申请破产理由
申请人**欣之****公司****公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司的申请,本院作出(2025)苏1002执571号破产决定书,****公司移送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本院于2025年8月14日立案审查。
本院查明,****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成立,登记机关是**市生态****管理局,住所地在**省**市生态科技**杭集镇新联村老村部。****公司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有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范邦亮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2025)苏1002执571号案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本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在执****公司的过程中,****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的申请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