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省道新沂段毛林大桥防汛通道工程

审批
江苏-徐州-新沂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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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2025)244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344省道**段毛林大桥防汛通道工程

苏政地〔2025〕244号

****政府关于344省道**段毛林大桥防汛通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344省道**段毛林大桥防汛通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徐政报〔2025〕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将位于草桥镇、棋盘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3804公顷(耕地2.0716公顷)、未利用地0.18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草桥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931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2.31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173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3804公顷,征收土地4.8583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344省道**段毛林大桥防汛通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8月27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 2025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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