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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学校国有土地
确权的公告
依据宜****体育局提出的土地确权申请及****中学校关于土地来源说明,该宗地位于横江镇民主街38号,经我局对该宗地材料审核,现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面积、界址、沿用时间等公布如下:
1.土地使用性质:国有土地。
2.土地面积:18572.54平方米。
3.四至界址:****社区,东邻民主街、****幼儿园,****社区、****幼儿园,****社区(详见宗地图)。
4.沿用时间:****中学校创办于1941年,当时定名为“****中学”,校舍由张爷庙、王亮怀马店、昆卢寺大佛殿等改建而成;1944年,学校改制为“****中学”;1950年,统编为“******中学校”;1982年,****政府****中学,****学校全称是“****中学校”。2018年,因行政区划调整,更名为“****中学校”。
5.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四条“依据一九五〇年《中华人民**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一九六二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第十六条“一九六二年九月《六十条》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农场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属于国家所有”以及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我局拟确定该宗土地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人****。
若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住址,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并将异议书信于2025年10月29日前邮寄或直送****(邮寄以邮戳为准,直送以送**期为准),联系电话:0831-****577,地址:**市**区柏溪街道榕树街60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审批及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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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