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尚尧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新建汽车夹具检具等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审批
江西-南昌-进贤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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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24MACMJU0H3B陈晓曼
王达**省**市**县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潘李路222号1栋1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汽车夹具检具等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2021版本:084-日用杂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C4190-C4190-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省**市**县 民和镇贤湖大道
经度:116.20941 纬度: 28.37706****环境局
2024-05-09
进环审〔2024〕19号****0124MACMJU0H3B001X
2025-01-162000
100****
****0124MACMJU0H3B****公司
****0125MACLHY2811******公司
****0108MA****923A2025-01-15
2025-01-202025-03-30
2025-08-162025-09-12
www.****.ne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3380台(套)的汽车工装夹具(检具)、模具等。其中:包含2510套纯金属件夹具(检具)、840套金属树脂组合件夹具(检具)、30台模具。年产3380台(套)的汽车工装夹具(检具)、模具等。其中:包含2510套纯金属件夹具(检具)、840套金属树脂组合件夹具(检具)、30台模具。
无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模具、夹具(检具)金属件产品的、生产工序:下料→焊接→热处理→喷砂→涂装(喷漆、烘干)→数控加工→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②金属树脂组合件夹具(检具)产品生产工序:混合搅拌→加热成型→树脂加工→涂装→组装→数控加工→检验包装入库。①模具、夹具(检具)金属件产品的、生产工序:下料→焊接→热处理→喷砂→涂装(喷漆、烘干)→数控加工→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②金属树脂组合件夹具(检具)产品生产工序:混合搅拌→加热成型→树脂加工→涂装→组装→数控加工→检验包装入库。
变化情况: 金属件下料切割由干式切割调整为湿式切割。 重大变动判定: 下料工序采用湿式操作,属于减少废气污染的改进措施,且切割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不会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20m3/d)预处理达到进****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进****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流排入电干尾渠(罗溪渠),最终汇入青岚湖外湖。 废气:①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喷砂房密闭收集****设备处理,经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涂装废气(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经密闭负压房体收集后先由水喷淋+干式过滤预处理,再与经密闭车间内侧面集气装置收集的成型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臭气浓度)一并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经过同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③食堂油烟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再通过专用烟道(DA003)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④下料废气(颗粒物)、焊接废气(颗粒物)分别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与投料废气(颗粒物)、破碎废气(颗粒物)一并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隔声、减振措施。 固体废物: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18m2),位于厂区西南侧。1座危废暂存间(18m2),位于厂区西南侧。废水: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与地面拖洗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进****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排入进****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流排入电干尾渠(罗溪渠),最终汇入青岚湖外湖。 废气:①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喷砂房密闭收集****设备处理,经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涂装废气(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成型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臭气浓度)分别经密闭负压房体收集后由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经过同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③食堂油烟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再通过专用烟道(DA003)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④焊接废气(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模具加工废气经袋桶净化后与投料废气(颗粒物)一并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隔声、减振措施。 固体废物: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9m2),位于厂区西南侧。1座危废暂存间(18m2),位于厂区西南侧。
变化情况: ①成型废气和涂装废气由分开收集处理的方式调整为合并收集处理; ②取消树脂边角料破碎工序,相应的破碎废气不再产生,直接产生的树脂边角料作固废处理; ③实际建设过程中,下料工序采用湿式切割机进行原料下料处理,无下料废气产生; ④新增模具加工工序,会产生模具加工废气; ⑤地面拖洗废水不进入隔油池处理。 重大变动判定: ①成型废气和涂装废气合并收集处理的方式属于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②取消树脂边角料破碎工序属于减少废气排放,且产生的树脂边角料为一般固废处理,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加重; ③下料工序采用湿式操作,属于减少废气污染的改进措施,且切割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不会产生新的环境污染; ④新增模具加工工序,会产生模具加工废气,经经核算,颗粒物排放量未增加10%; ⑤废水经处理仍可达标排放,且污染物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市**县民和镇贤湖大道。项目位于**市**县民和镇贤湖大道。
变化情况: A3厂房的夹具装配区调整为CNC数控机加工区,A5厂房由机加工车间调整为仓库。 重大变动判定: 厂区车间内的平面布置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做出调整,该调整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2304 0 0 0 0.23 0.23
0 0.38 0 0 0 0.38 0.38
0 0.04 0 0 0 0.04 0.04
0 0.002 0 0 0 0.002 0.002
0 0.08 0 0 0 0.08 0.08
0 19680 0 0 0 19680 1968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4.35 0 0 0 4.35 4.35 /
0 0.32 0 0 0 0.32 0.3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 进****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与地面拖洗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进****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电干尾渠,最终汇入青岚湖外湖。 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进****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其中动植物油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砂废气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限值按严格50%执行) 脉冲滤筒除尘+1根15m排气筒(DA001) 喷砂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等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限值按严格50%执行)
2 涂装废气、成型废气治理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1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从严值 涂装废气与成型废气分别收集后一并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经过同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涂装废气、成型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表1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从严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起到减震作用,通过基础墙体、合理摆放生产设备等起到隔声作用 项目厂区北、东、南、西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对危废暂存库、涂装设备区域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一般固废间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并加强对防腐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环境污染,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定的标准。 企业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要求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砂、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树脂边角料、收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模具收集交由厂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漆渣、喷枪清洗废液、废切削液、含油废渣、废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水喷淋底渣等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1、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置。 2、危废暂存库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一般固废暂存库按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建造。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涉及消防、安全等方面事项应报请消防、****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运营中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人为操作失误,制定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①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及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并对工作人员采取了一些安全保护装备。 ②安排专人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证废水、废气治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若发生废气事故性排放,立即停止生产,待维修完毕后方可投入生产。 ③已完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60****025056L)。 ④项目以A3厂房和A4厂房为边界,分别外延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厂房边界外延50m范围内现状无敏感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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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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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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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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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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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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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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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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