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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1MADDQKC48J | 建设单位法人:李瑛 |
| 李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村委西1000米处 |
| ****粉煤灰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1.767222 纬度: 37.0013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16 |
| 市环函〔2024〕29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1MADDQKC48J001V |
| 2025-07-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900 |
| 320.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1MADDQKC4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1MADDQKC48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781MA0M9JBT53,****1181MA0K0RAD9H | 竣工时间:2025-07-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_detail.php?id=****78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占地面积 13.30h ㎡,本项目覆土完成后进行土地复垦,复垦方向为灌木林地,共计复垦总面积为 13.30h ㎡ | 实际建设情况:总占地面积 13.30h ㎡,本项目覆土完成后进行土地复垦,复垦方向为灌木林地,共计复垦总面积为 13.30h ㎡ |
|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 “从内向外,从下向上,缩小凌空,分层压实”工艺,每堆放1m厚的粉煤灰层进行一次压实,每堆放2m厚的粉煤灰覆盖一层50cm 厚的黄土压实,每堆高5m 建一个5m宽的马道,堆至最终高程后,先设置阻隔层(采用1.5mm 厚的**度聚乙烯膜)、雨水导排层(采用30cm 厚的卵石),然后设置覆盖土层(1m 厚黄土)并进行复垦 | 实际建设情况:现阶段,场内未填埋粉煤灰,覆土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调查范围内 |
| 现阶段,场内未填埋粉煤灰,覆土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调查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渗要求:场底防渗及边坡防渗(含渗滤液收集池):在场地平整后,对本整治区场底及边坡(含渗滤液收集池)进行防渗。防渗结构从上到下:渗滤液导排层、人工防渗衬层、粘土衬层、保护层、地下水导排层、基础层。 废气:运输车辆采用全封闭箱式货车,堆灰作业过程中定期洒水(洒水作业应覆盖整个工作面),设移动式雾炮,管理站设道路洒水,场界四周采取绿化等措施。 废水:雨水、径流:设置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用于整治区喷洒抑尘;边坡及场底(含渗滤液收集池)进行防渗;洗车废水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所有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禁止休息时段施工、运输;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固废:废土全部用于复垦区场地的平整;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填埋场处置;管理站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于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 | 实际建设情况:防渗要求:已对场底防渗及边坡防渗(含渗滤液收集池):在场地平整后,对本整治区场底及边坡(含渗滤液收集池)进行防渗。防渗结构从上到下:渗滤液导排层、人工防渗衬层、粘土衬层、保护层、地下水导排层、基础层 废气:运输车辆采用全封闭箱式货车,堆灰作业过程中定期洒水(洒水作业应覆盖整个工作面),场内设有一台移动式雾炮,管理站设道路洒水,场界四周采取绿化等措施 废水:雨水、径流:已设置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用于整治区喷洒抑尘;边坡及场底(含渗滤液收集池)进行防渗;洗车废水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所有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车辆限速,同时禁止静止休息时段施工、运输,并在运输路线两侧进行绿化 固废:废土全部用于复垦区场地的平整;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填埋场处置;办公室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于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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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堆场作业扬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运输产生的扬尘 ①对进场道路进行硬化。 ②限制汽车超载,运输车辆采用箱式货车,避免车辆沿路抛洒。 ③运输道路路面要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 2、粉煤灰倾倒及堆存扬尘 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率等降尘措施,设移动式雾炮,减少起尘量。 | 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8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 1 | 噪声设备主要有:运输车辆和推土机、挖掘机、压实机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 在场界四周绿化、夜间不作业,并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在行驶至噪声敏感点处,要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 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Leq)在46.2~50.8dB(A)之间,夜间41.2-44.6dB(A)之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要求,达标率100%。 |
| 1 | 1、采取源头控制措施避免整治区粉煤灰自然淋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2、防渗措施(1)整治区建设要做好排水系统,雨季时,短时水流由马道排水沟、截水沟排 出整治区,减少粉煤灰渗滤液的形成。 (2)本项目场地基础层表面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不少于 1.5m 以上的距离。根 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Ⅱ类场应采用单 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 | 1、经过监测,项目建设未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 2、企业已建成较为完善的排水系统,主要有消力池、排水涵洞、排水竖井、渗滤液收集池;随着粉煤灰的倾倒,马道的形成,企业还将设马道排水沟、排水边沟;雨季时,工程场地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排水边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减少渗滤液的形成,源头上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3、本项目场底及边坡(含渗滤液收集池)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单人工复合衬层系统(HDPE 土工膜+粘土)结构从上到下具体如为:a)渗滤液导排层:采用卵石,厚度不应小于 30cm,卵石下增设土工复合排水网;b)人工防渗衬层:采用 HDPE 土工膜时厚度不小于 1.5mm;c)粘土衬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 -7 cm/s,厚度不小于 75cm;d)保护层:可采用非织造土工布、保护粘土层及粉末状尾矿;e)地下水导排层:采用卵(砾)石等石料;f)基础层:具有承载填埋堆体符合的天然岩土层或经过地基处理的稳定岩土层。 |
| 1 | 本项目建设期将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平均每天每人 0.5kg 左右,在管理站设 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于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不会对周围环 境产生影响。 | 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于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回收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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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土完毕后,将剥离的表层土返还覆土,进行绿化。本项目复垦区层间覆土需25.35 万 m3,马道、坡面及复垦区顶面覆土需 13.30 万 m3,共需覆土 38.65 万 m3;项目复垦区前期场底碾压覆土采用复垦区场内平整土,中后期用土取自项目占地范围内的两侧取土场就近取土,取土场紧邻复垦区。本项目无弃土产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现阶段,场内未填埋粉煤灰,取土场不在本次验收调查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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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