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依据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
《****农业农村厅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4〕4号)
《****农业农村厅 ****委员会 ****财政厅 ****储备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5〕1号)
二、补贴对象
**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政府财政供养的在职或退休的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补贴申请条件
1.主要部件齐全。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且主要部件齐全,各类报废农机主要部件依据省厅制定。
2.来源清楚合法。有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上信息须与机主信息、拟报废农机信息一致。其他农机(含无法提供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须来源清楚合法且归属机主所有。
3.达到使用年限或其他条件。达到使用年限的农机(各类报废农机使用年限将由省厅另行制定公布),或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或技术落后的农机。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可分开独立实施补贴。报废补贴部分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保持总体稳定,有升有降,如有调整,依据省级调整通知执行。更新补贴部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操作程序
旧机运送→旧机审核→拆解旧机→牌证注销→兑现补贴
咨询电话:0596-****702(**市**区农机化与农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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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