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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2MACDUMY19G | 建设单位法人:黄杨华 |
| 黄杨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下洋镇**村车前坝组105号 |
| **区**兴电子生产建设项目(一期)(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31-C3831-电线、电缆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6.838889 纬度: 24.6083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9 |
| 龙环审〔2024〕188号〔2024〕1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2MACDUMY19G001X |
| 2025-08-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50 |
| 2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2MACDUMY1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2MACDUMY1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3MA31NLMJ1H | 竣工时间:2025-07-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thread-****621-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PVC胶粒2400吨/年、电线电缆5000万米/年、连接线、数据线共500万条/年、新能源线束600万条/年 | 实际建设情况:PVC胶粒2400吨/年、电线电缆2500万米/年、连接线、数据线共250万条/年、新能源线束300万条/年 |
| 项目分阶段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PVC胶粒生产工艺流程: PVC树脂粉、碳酸钙、DOTP增塑剂→投料搅拌→挤出造粒→切粒→包装→PVC胶粒 电线电缆生产工艺流程: 铜线→绞铜线→押出芯线→冷却→绞合芯线→押出外披→冷却→包装 连接线、数据线生产工艺流程: 电线、电缆→前处理→自动化焊锡机→铆压→内膜成型→测试→外膜成型→功能测试→包装 新能源线束工艺流程: 电线电缆→前处理→打端子、焊接→组装→性能功能测试→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PVC胶粒生产工艺流程: PVC树脂粉、碳酸钙、DOTP增塑剂→投料搅拌→挤出造粒→切粒→包装→PVC胶粒 电线电缆生产工艺流程: 铜线→绞铜线→押出芯线→冷却→绞合芯线→押出外披→冷却→包装 连接线、数据线生产工艺流程: 电线、电缆→前处理→自动化焊锡机→铆压→内膜成型→测试→外膜成型→功能测试→包装 新能源线束工艺流程: 电线电缆→前处理→打端子、焊接→组装→性能功能测试→包装 |
| 不涉及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的规定。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和有机废气。下料粉尘、有机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排放限值;项目废气治理用的活性炭装填量和更换频次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线缆、收集粉尘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下料、搅拌粉尘经水喷淋除尘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焊接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验收数据,处理后下料搅拌粉尘、有机废气、焊接废气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排放限值。 项目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运走处置(危废废物收集及技术服务合同见附件4),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线缆、沉淀渣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贮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①PVC胶粒生产线下料工段产生的下料、搅拌粉尘采用“水喷淋”替代“布袋除尘器”除尘,根据表7-2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喷淋塔进口颗粒物产生浓度很低,且下料、搅拌废气喷淋除尘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故下料粉尘采用水喷淋除尘技术可行。 ②新增喷淋废水,该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新增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 ③项目不再产生布袋除尘灰,新增沉淀渣,沉淀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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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喷淋塔、冷却塔 | / | 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
| 2 | 化粪池 | 《污水排污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 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 |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下洋镇**村车前坝组105号,在金丰工业集中区,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发展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龙政办〔2013〕209号)园区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仅排放生活污水的建设项目,经调查配套建设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的,可不监测排放的生活污水水质。”,因此本次验收不对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监测。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本项目PVC胶粒生产过程下料粉尘(颗粒物)、搅拌粉尘(颗粒物)、造粒废气(HCl、非甲烷总烃),电线电缆生产过程押出废气(HCl、非甲烷总烃),连接线、数据线生产过程注塑废气(HCl、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的相关要求。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下料粉尘、搅拌粉尘经喷淋塔处理后由集气管道引至25m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押出、注塑废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 | 从验收监测结果来看,项目中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 厂界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的相关要求。 |
| 1 | 减震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 | 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验收期间对厂界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对**村居民点的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敏感点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
| 1 | 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线缆、收集粉尘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运走处置(危废废物收集及技术服务合同见附件4),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线缆、沉淀渣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贮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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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