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与事项清单》的公示
根据《****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办公厅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经本机关法制审核,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后,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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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附件2:****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实施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 1 |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 |
****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
****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
(1)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2)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以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情况; (6)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7)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电气线路数设情况; (8)消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及员工消防安全掌握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
现场检查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无 |
| 说明:对未列入本清单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本机关一律不得实施;违规实施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联系电话:138****6266)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联系电话:0734-****027,电子邮箱:****@126.com)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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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迈波 183****1030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 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是否属于重点企业 |
检查对象 信用+风险综合评价等级 |
备注 |
| 1 |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100%)、一般单位(抽查20%) |
(1)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2)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3)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以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情况;(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情况; (6)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7)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电气线路数设情况;(8)消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及员工消防安全掌握情况;(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
1-12月 |
现场检查 |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每三年至少抽查一次,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两年至少抽查一次。 |
**** |
否 |
否 |
无 |
本项检查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