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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省国有建设用地弹性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更加完善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根据企业用地需求,我市将2024-AG92地块以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出让年限为5年。
土地出让期届满后,用地单位申请续期时,应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办理,土地价款应当根据申请办理续期使用手续时点,按申请时的基准地价重新组织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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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