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委托,****承担**县******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县******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县******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镇板任村尾文屯
建设性质:**
总投资:12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获批红线面积21.2亩(14127.74m2),**1栋4层母猪大楼,厂区配套建设集污池、堆粪棚、污水处理系统等粪污处理设施,同时厂内建有病死猪暂存冷库、防疫废物暂存间、办公生活用房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母猪5000头,年出栏断奶仔猪12万头。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通过百度网盘下载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县******基地项目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com/s/1qeboOpdxMQJbbTJtzVrc5gpwd=2jnq 提取码: 2jnq)。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涉及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即日起接收公众意见,时间在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及运营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凤****酒店6层601室
联系人:欧家文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89****7089
八、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总部路3号中国-****基地二期11号厂房四层
联系人:黄工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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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