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事务局,全市性社会组织:
现将《******保障厅****民政厅关于开展“**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27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各县(区)民政部门择优报送1家辖区社会组织,按照附件2要求进行填报,于8月15****民政局****管理科。
附件:1.******保障厅 ****民政厅关于开展“**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27号).pdf
2.**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 (地方社会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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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定龙 ****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