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办公厅****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厅****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做好我校课后服务工作,切实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构建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向社会遴选若干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县****课后服务工作,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
一
遴选原则
1.科学育人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公益属性原则。学校课后服务具有公益属性,符合资质的社会机构及专业人才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服务也须遵循公益性原则。
3.自主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机构及****学校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4. 质量优先原则。优先选择课程设置科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服务质量高的机构,确保为学生提供优质的课后服务。
5. 公平公正原则。遴选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
6.动态管理原则。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及专业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于相关证件到期、服务质量低下、存在违规服务行为、恶意在校招揽生源、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的培训机构和个人,坚决清出课后服务“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
遴选机构范围及服务内容
1.遴选机构范围:具有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提供非学科类课后服务课程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综合实践类等。
2.服务内容:为我校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课程,课程应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兴趣需求,有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如体育类(篮球、足球、羽毛球、武术、排球、花样跳绳、网球、围棋、乒乓球等)、艺术类(书法、乐器、剪纸、舞蹈等)、科技创新教育(编程、机器人、科学实验、AI等)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劳动实践等)。
3.有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详细的课程安排,符合《****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三
报名时间
自主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4日至9月15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下午四点(本次报名采用材料提交报名,请先将****一中一号门门卫室进行初审,材料清单请参看下文需提交材料清单。)标书代写
四
遴选条件
1.机构资质要求。过渡期内机构至少须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过渡期结束后,各校外培训结构需持有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且已通过年检的相关材料证明。
2.教师师资要求。****学校课后服务相匹配的师资力量。非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持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能证明本人专业技能的相应证书;外籍教师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课程要求。培训课程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有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4.机构信誉要求。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机构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良好,无有效投诉,无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记录。
5.安全管理要求。****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6.公益普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公益普惠,助力学生素质发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五
遴选流程
1.遴选流程
机构提交资料报名——材料初审——现场遴选——评审专家组评估——结果公示——签订协议
2.报名
****学校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将****服务**项目(课程)申报表及机构或个人材料装订好装至牛皮纸袋,写明机构名称、课程和联系电话,****一中一号门门卫室。
(2)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负责老师通知机构到****现场参加遴选。
(3)现场遴选评估:遴选机构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携带资料参加遴选,进行机构及课程陈述(准备PPT,陈述时间5分钟内/机构),专家组现场评分。
(4)往年组织我校学生带队获奖的课程带上获奖材料,学校优先考虑录用。
3.遴选时间地点
时间:暂定,遴选时间我们会在群里第一时间发布,请以实际通知为准。
地址:****一中报告厅
4.遴选结果公示
评估结果****一中微信公众号。
5.签订协议
评审通过后双方在****签订**协议。
6.提交材料清单包括:
(1)**县****课后服务**项目(课程)申报表。 **县****课后服务**项目(课程)申报表.docx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年检证书。
(3)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上课教师无犯罪记录证明。
(4)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每学期课时安排等课程相关资料。
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教师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未尽事宜请联系:
李老师:158****6753
王老师:137****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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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