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 成交金额 | 暂未确定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0965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
| 中标单位 | 中标联系人/电话 | ****9900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一、合同编号:11N002********251001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2025-052--民生保险“沪惠保”补贴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政府采购2025-052--民生保险“沪惠保”补贴
五、合同主体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按照《**区民生保险(沪惠保)补贴方案》,对**区户籍在册的“四类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沪惠保”的人员(财政供给、区属国企人员除外)给予财政补贴。通过“沪惠保”补贴项目,不断完善民生保障体系,有效提升**百姓抵御重大疾病风险能力,也让全区百姓实实在在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投保人
****政府、****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共同投保。
(二)参保对象
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员:
1、**区户籍人员。
2、截止2025年5月底在册的“四类特殊困难群体”。即民政救助对象、持证残疾人、农村困难农户、优抚对象等共计约42017人为基数(按实结算)。
注:本次招标,请投标人按照42017人的数量进行报价。具体服务对象名单和实际人数,待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负责统计确认后另行提供。
(三)参保费用及标准
“沪惠保”补贴的经费由区财政、镇(街道、开发区)财政共同承担,承担比例1:1(西渡街道、头桥街道参照镇,金海街道、奉浦街道全部由区级财政承担)。
参保标准为129元/人。
服务要求: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和特性制定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履约能力情况;保险服务方案及条款;对于本项目的风险认识和对应措施;****小组的构成情况;理赔方案和服务计划;培训宣传服务等;
2、投标人需设立365天无休日,24小时接受咨询受理专线电话;
3、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需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截止上月底的理赔统计明细报表;
4、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需提供以下培训、宣传服务:
(1)负责做好全过程的宣传、培训等服务,制作宣传品,发放参保对象。
(2)向全体参保对象发放提示短信(开始投保前、投保完成后,共两次)提示内容需与采购人共同商定;
(3)做好售后满意度回访服务。
5、理赔流程和理赔响应时间:
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齐全理赔材料后,对性质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情行复杂的(需调查取证等情况),保险公司在30日内(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核定。
6、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保险相关工作经验。
服务期限:基于“沪惠保”的投保期限,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人员的投保工作,以保证2025年7月1日00:00起保单生效(按“沪惠保”医疗保险产品实际生效日为准)。服务保障期限为保单生效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市**区
七、验收日期:2025-09-11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范颖,卫晓峰,杨隽隽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