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关于华润州来凤台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kv汇集站新建工程35kv站外电源线路下穿永幸河、永淝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安徽-淮南-凤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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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农业、林业、水利2025-07-31 21:22
****政府2025-07-31
2025-07-31有效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关于华**来**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kv汇集站**工程35kv站外电源线路下穿永幸河、永淝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凤水审批〔2025〕16号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关于华**来**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kv汇集站**工程35kv站外电源线路下穿永幸河、永淝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7-31 21:22

华润洲来(****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华**来**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kv汇集站**工程35kv站外电源线路下穿永幸河、永淝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已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8年7月30日。

一、基本同意华**来**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500kv汇集站**工程35kv站外电源线路下穿永幸河、永淝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项目35kv站外电源线路采用定向钻下穿永幸河、永淝河2条河道,其中下穿永幸河处位于永幸河与永淝河交汇口处上游约630m,下穿永淝河处位于德**速跨永淝河桥上游约230m。建设项目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1.下穿永幸河段

项目于永幸河左堤背水侧采用定向钻下穿永幸河,入土点距左堤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约96m,入土角13°,相应桩号为X0+000,出土点位于永幸河右堤背水侧,距离右堤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约60m,出土角13°,相应桩号为X0+266,定向钻总长266m,定向钻施工过程中钻头扩孔直径为0.45m。河底以下水平段桩号X0+049~X0+216,长167m,河底最低高程约17.09m,MPP导管顶高程11.95m,在河床以下最小埋深5.14m。

2.下穿永淝河段

项目于永淝河左岸采用定向钻下穿永淝河,入土点距左岸岸坡坡顶最小距离约25m,入土角13°,相应桩号为F0+000,出土点位于永淝河右岸,距离右岸岸坡坡顶最小距离约38m,出土角13°,相应桩号为F0+091,定向钻总长91m。河底以下水平段桩号F0+034~F0+057,长23m,河底最低高程约18.19m,MPP导管顶高程12.95m,在河床以下最小埋深5.24m。

项目控制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桩号X0+000:X=****467.012,Y=****4927.838;

桩号X0+266:X=****290.255,Y=****4728.667;

桩号F0+000:X=****538.265,Y=****4566.140;

桩号F0+091:X=****464.945,Y=****4619.925。

二、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河道防洪的措施方案。

(1)非工程措施

施工和运行期间进行安全观测,监测时段为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以及运行期,其中施工期监测频次为3次/天,运行期监测时段为施工结束后3个月,监测频次为1次/周。本次拟布置6个观测点及2个监测基准点,其中在下穿永幸河处左右岸堤顶、迎水侧边坡共设置4个观测点,在下穿处上游约50m左堤堤顶设置1个监测基准点;下穿永淝河处左右消除和减岸岸顶共设置2观测点,在下穿处上游约50m左岸岸顶设置1个监测基轻影响的准点。措施尽量减小预扩孔直径,避免引起土体失稳和形成防渗通道;合理控制泥浆压力,防止造成导管周围土体变形;合理控制拖曳力和拖曳速度,防止引起土体变形。

(2)工程措施

对入、出土点附近基坑开挖后进行粘土回填压实处理,分层回填夯实,分层厚度0.3m,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1。

三、建设项目所占用的湖泊和河道滩地及其管理范围,其土地权属不变。工程建设不得影**利规划的实施,如有影响,你单位应无条件自行拆除。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如果产生影响的,你单位应承担处理相应纠纷等责任。建议充分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期,河道内施工不得安排在汛期进行,汛前应及时清除河道内的施工器材、弃土、围堰等阻水设施,修复受损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确保防洪安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五、根据有关规定,该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无条件服从河道管理、防洪抢险和河道治理的需要。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承担相应河段的维修、防汛等任务,同时应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你单位应优化施工工艺,防止塌孔、裂缝或冒浆等危及水利工程安全。

六、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堤防的安全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七、管道废弃不用或运行期满后,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按照河道管理单位的要求,负责拆除和封堵已废弃的管道。

八、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单位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九、工程施工方案等文件应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施工放样时,你单位应邀请我局派员检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组织我局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

十、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水利局****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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