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江西-吉安-吉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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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批准结果信息
责任部门: 行政服务科(窗口) 发文日期: 2025-07-11 14:52:20
标 题: 关于**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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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市发改投资字〔2025〕43号

****: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吉城控水文〔202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片区生态环境,提升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水景观与周边城市景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2403-360800-04-01-341689)。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中心**。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庐陵**湖,经放生池、螺子山北路箱涵****处理厂现有排水涵洞处穿沿江路(庐陵堤),止于赣江,全长1.89千米。螺子山北路箱涵以上段长约1.2千米,以下长约0.69千米,采用明渠结合箱涵连通现有坑塘水面的方式建设,最窄处按30米控制。其中,进口连通庐陵湖与放生池段箱涵长120米,疏挖放生池长145.75米,自放生池至螺子山北路涵洞前排水明渠长939.25米,改扩建螺子山北路排水涵洞长45米,疏挖螺子山北路排水涵洞下游坑塘350米并**连通坑塘箱涵长10米,坑塘下游**排水渠长200****处理厂现有排水涵洞进口处,在排水渠K1+696.5桩号处**穿沿江路排水涵洞长90米,出口设防洪排涝闸1座,出口排水渠长99米,对进口以上庐陵**湖进行疏挖,长约600米,在放生池后桩号0+312.00处布置1座交通桥,桩号0+365.75米处布置1座钢坝闸,出口排水渠上**1座景观人行便桥连通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现有步道,另自螺湖水原出口布置1根自流管通至**钢坝闸下游,长953米。同时,在现有排水涵洞上游增设1套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1931.36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项目在建设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用字第****022025XS****552号。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5年7月11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市螺湖出口北延排水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工程

监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审核,同意以上招标事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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