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一)第四章 附表3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由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明 |
|
| 1 |
商务评审 |
业绩 |
1.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截止开标,服务的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广告服务业绩1项得2分,最高得8分。标书代写 注:提供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8分 |
|
| 2.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截止开标,服务的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广告服务业绩金额排序评分,最高得标准分值,其他依次递减0.2分。标书代写 注:提供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
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明 |
|
| 1 |
商务评审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截止开标,服务的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广告服务、宣传制作业绩1个得2分,最高得8分,其中广告服务、宣传制作业绩中每有一个业绩含国防建设相关内容的加1分,最高加3分,本项最高得11分。标书代写 注:提供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含国防建设相关内容”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11分 |
|
(二)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标书代写
2025 年 09 月 22 日 10 : 00
(三)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标书代写
报价开始时间:
2025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 年 09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谈判时间: 2025 年 09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老师、王老师
办公电话: 0813-****650
移动电话: 138****4191、156****3953
传 真: /
地 址: **省**市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老师
办公电话: 0813-****650
移动电话: 186****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