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9-15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园区****处理厂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
4、建设地点:**市仙岩镇岩头村(原严坑村)嵊新****公司污水处理厂东南侧
5、项目建设规模:**一座处理规模为3万m3/d ****处理厂,用于收集并****工园区(不含三界区块)内工业企业产生的医药、化工等废水。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71116.22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周边敏感目标一览表
| 环境 要素 | 保护目标 | 经纬度 | 相对厂址 方位 | 相对厂界 距离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
| 经度 | 纬度 | ||||||||
| 环境 空气 | 屠家埠村 | 三聚潭 | 120.821071 | 29.661038 | 东南 | 310 | 人群 | 约1100户/3300人 | 二类功能区 |
| 乌泥埠 | 120.824010 | 29.668198 | 东北 | 472 | 人群 | ||||
| 屠家埠村 | 120.827336 | 29.660665 | 东南 | 765 | 人群 | ||||
| 仙岩村 | 仙岩村 | 120.817069 | 29.672654 | 北 | 701 | 人群 | 约520户/1500人 | ||
| ****学校 | 120.812187 | 29.673325 | 西北 | 990 | 师生 | ||||
| 禹溪村 | 风火岗村 | 120.813625 | 29.652796 | 南 | 1206 | 人群 | 约496户/1400人 | ||
| 禹溪村 | 120.825384 | 29.648340 | 南 | 1738 | 人群 | ||||
| **社区 | 120.822637 | 29.647165 | 南 | 1784 | 人群 | ||||
| **村 | ** | 120.819869 | 29.678657 | 北 | 1331 | 人群 | 约800户/3400人 | ||
| 东鲍村 | 120.825019 | 29.682423 | 北 | 1830 | 人群 | ||||
| 大地坪村 | 120.83379 | 29.685208 | 东北 | 2482 | 人群 | ||||
| 碑山村 | 梨地园 | 120.804634 | 29.655351 | 西南 | 1537 | 人群 | 约490户/1387人 | ||
| **塘村 | 120.803325 | 29.650223 | 西南 | 2014 | 人群 | ||||
| 长地村 | 120.800214 | 29.648750 | 西南 | 2342 | 人群 | ||||
| 强口村 | 120.802016 | 29.669466 | 西 | 1617 | 人群 | 人群 | |||
| 岩头村 | 外狮岩坑 | 120.800536 | 29.660115 | 西 | 1673 | 人群 | 约328户/931人 | ||
| 岩头村 | 120.798991 | 29.664637 | 西 | 1780 | 人群 | ||||
| 狮岩坑村 | 120.794485 | 29.658335 | 西 | 2288 | 人群 | ||||
| 马湖头 | 120.793927 | 29.654475 | 西南 | 2483 | 人群 | ||||
| 沙园村 | 沙园村 | 120.810771 | 29.646363 | 南 | 1972 | 人群 | 约480户/1250人 | ||
| 八何洋村 | 外漩村 | 120.817316 | 29.643062 | 南 | 2199 | 人群 | 约40户/120人 | ||
| 西鲍村 | 西鲍村 | 120.814440 | 29.686822 | 北 | 2290 | 人群 | 约278户/734人 | ||
| 声环境 | 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 ||||||||
| 地表水 | 曹娥江 | **东门桥至下游梓树断面 | 东 | 130 | 水体 | 小河,约19.1km | Ⅲ类 水质功能区 | ||
| 地下水 | 周围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 ||||||||
| 生态 | 占地及周边200m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 | ||||||||
| 土壤 | 厂外50m范围内的林地等 | / | / | 土壤 | 土壤 |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
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气处理废水、污泥压滤废水、生活污水等,****工园区(不含三界区块****处理站处理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2标准,其他污染物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经****处理厂已建成30万m3/d排放口岸边排放至曹娥江。
本项目尾水正常排放对曹娥江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其水质功能区划的目标。同时,****水厂的运营,截污纳管工作的展开,区域水环境质量将有所改善。
⑵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严格科学管理、精心操作,可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在正常工况下,一般不会发生废水的泄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在非正常情况下,废水通过渗透作用可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需对主要污染部位采取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地下水。因此,企业应切实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工作,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工程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实施对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影响均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各废气污染因子新增污染源区域落地浓度贡献最大值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叠加在建、拟建污染源及现状本底浓度后区域落地浓度预测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根据AERMOD计算结果,本项目全厂所有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均未出现超标区域,因此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因此,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噪声贡献值在厂界处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200m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污泥等固废经鉴定后根据鉴**果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在一般固废堆场分类堆放暂存,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固废经以上合理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主体构筑物、地下污水管道、污泥脱水设施、固废暂存间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降低污水泄漏造成的土壤污染风险。在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发生进水水质污染事故对污水处理设施冲击和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排放的风险概率很低,并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建设情况修订《污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并配备充足的备用和控制设备得以降低和消除。结合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总结以往的运行管理经验,本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很低的概率。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28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市剡湖街道雅石路74号 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人: 祝女士 联系电话:0575-****2980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银丰大厦809室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0571-****6430
E-mail:****@126.com
环评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5-****0980、0575-****4938
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众可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查阅环评全本。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