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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5 09:27:38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工作日(自2025年9月15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厅、****规划局或我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厅 地址:**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7740 邮编:310007
****规划局 地址:**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202 邮编:318000
**** 地址:**市东门北路235号 电话:0576-****3715 邮编:317500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位置 | 用 海 类 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期限 |
| 1 | **市担屿围涂第六区块生态果园种植项目 | **市****公司 | 6.2366 | 位于**市隘顽湾西侧担屿涂围区内 | 造地工程用海/农业填海造地用海 | 农业填海造地 | 40年 |
附宗海位置图
****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