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一期

审批
浙江-温州-洞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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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54699B林浩
颜桢**省**市**区
**区北岙街道中兴路38号**商厦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一期
2021版本:126-引水工程N7690-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
**省**市**区,**省**市**区
经度:120.97119,120.99047,121.03379,121.03929,121.04499,121.04819,121.04897,121.05063,121.0512,121.05593,121.06576,121.08429,121.12215 纬度: 27.93924,27.92651,27.87834,27.87586,27.87734,27.87576,27.87118,27.86837,27.86554,27.86415,27.86212,27.86737,27.84809****环境局
2022-05-26
温环建〔2022〕028号
25000
190****
913********354699B自****中心(自****预报台)
121********5367746自****中心(自****预报台)
121********53677462024-06-30
2025-08-122025-09-15
http://www.****.com/xiangmu/184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引调水工程引调水工程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线路总长 27.904 km实际工程线路总长 27.66 km
减少0.244km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30国道段管桥施工、霓屿直埋段开挖铺设、霓屿岛隧洞段爆破施工、霓屿-**、大门-鹿西海底管道段施工方式包括定向钻施工及开挖施工(底拖)、****泵站钢筋混凝土施工330国道段管桥施工、霓屿直埋段开挖铺设、霓屿岛隧洞段爆破施工、霓屿-**、大门-鹿西海底管道段施工方式包括定向钻施工及开挖施工(底拖)、****泵站钢筋混凝土施工
施工工艺优化。霓屿至**段和大门至鹿西段海底管道段对原先采用的底拖法施工工艺进行了优化,提升了施工效率,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按要求依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的要求。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01)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应严格按环评及批文要求落实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重点做好油类物质泄漏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有效控制环境风险。施工时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施工船舶油污水委托****定期接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干化后泥浆与钻渣一起委托温****公司进行清运。施工单位优化了施工方案,最大程度减小施工过程中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建设单位委托自****中心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工程施工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试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工程为引调水工程,营运对周边养殖、海岛自然岸线不造成显著影响,可维持海洋环境质量现状水平。进行了增殖放流生态补偿,符合相关生态补偿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委托自****中心开展试营运期跟踪监测,并开展本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G330 管桥段(桩号 GS5+194.7~ K8+974.7)采用管桥墩柱;G330 管桥段(桩号K5+054.7-K5+114.7)采用管桥;霓屿岛隧洞段无错车道,单项掘进。G330 管桥段(桩号 GS5+194.7~ K8+974.7)按要求完成灌注桩施工工艺优化方案专家评审,桩顶以上为管桥墩柱+承台结构。G330 管桥段(桩号K5+054.7-K5+114.7)中间红路灯处桩基由于和其它施工单位修建宕渣道路存在交叉施工,该范围经现场考察和会议讨论后补加桩基和过路箱涵。霓屿岛隧洞段图纸中未设计错车道,为提高出渣,效率,加快施工进度,洞内增设错车道。将隧洞单项掘进变更为双向掘进,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会议评审通过。
施工工艺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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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固废:1、施工船舶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容器、分类收集,集中收集定期上岸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 理。 2 、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合法消纳点规范处置。 3 、管桥施工和定向钻施工产生的钻渣和干化泥浆均综合利用于浅滩二期开发建设,不随意排放。 4 、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意识教育,讲解垃圾分类常识,杜绝垃圾乱扔乱弃。 5 、陆域施工过程中多余土石方统一清运至当地消纳点规范处。 施工期固废:1 、施工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置。 2 、建筑垃圾、污泥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温****公司统一清运至灵昆二期消纳点规范处置。 3 、施工作业船舶生活垃圾、操作废弃物等按规范贮存于垃圾塑料桶中,油污水集中收集后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铅封至储油罐中委托****定期接收。
2 营运期固废:生活垃圾,对其分类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理 营运期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陆域生态(工区):(1)本工程各工区在使用前应先剥离上层土壤层, 堆放保存好,采取苦盖或截水、排水等必要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用于后期植被恢复;(2)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对各施工区临时堆场设置围墙,做好防护工作,以防水土流失;(3)工程应备防雨布,防止汛期砂石料漫流:(4)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堆场、临时施工场地及时平整、复原,对裸露的场地及时进行植被修复;(5)施工产生的弃方、钻屑、泥浆进行集中收集,送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6)各混凝土预制场下方土地进行硬化及防水处理,四周设置兼具沉淀作用的拦截沟防止水土流失。 1.陆域生态(工区):(1)施工过程加强查看当地气象预报,合理妥善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未在雨季、台风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2)在各种作业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的组织和管理,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安排作业程序,采用先剥离上层土壤层,堆放保存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复原,裸露的场地植被修复,尽量避免和减少造成海水悬浮物的增加量;(3)施工产生的弃方、钻屑、泥浆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温****公司统一清运至灵昆二 期消纳点规范处置;(4)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拦截沟,进行简易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的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于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物料冲洗以及施工现场和临时堆土场的酒水防尘,不外排;(5)施工准确定位,按设计开挖深度及宽度要求开挖,减少不必要的扰动。
2 2.陆域生态(自然岸线):(1)定向钻登陆施工和开挖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实施,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及时平整、复原;(2)定向钻钻出点(钻入点)在使用前应先剥离上层土壤层,堆放保存好,采取苫盖或截水、排水等必要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用于后期植被恢复;(3)施工平台应进行地面硬化,做好防海措施,以防泥浆水渗漏。 2.陆域生态(自然岸线):(1)定向钻登陆施工和开挖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实施,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及时平整、复原;(2)定向钻钻出点(钻入点)在使用前应先剥离上层土壤层,堆放保存好,用于后期植被恢复;(3)施工平台应进行地面硬化,以防泥浆水渗漏。
3 3.海洋生态:(1 )施工期污染防范应以预防为主。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坚决杜绝各种污染事故的发生;(2 )优化施工方案,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 (3 )水下施工应准确按照设计路线操作,在预定好的路由范围内开挖沟,避免由于偏离路由而增加对底泥扰动范围; (4 )施工应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作业,保障施工安全,并避免浮物剧烈扩散;(5 )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海域生态修复。 3.海洋生态:(1)水下施工按照设计路线准确操作,在预定好的路由进行施工,未发生因管道路由偏离增加对底泥扰动的情况;(2) 项目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避开 4 月-6 月鱼类产卵高峰期;最大程度减小施工过程中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3) 管道开挖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海洋与陆域工程未另行增设临时场地,最大程度减少占用海域面积,减小对捕捞作业的占用影响;(4)尽量缩短管道敷设时间,减少对底泥的扰动和底泥裸露时间,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量;尽量缩短现场施工时间,减少工程施工对海水水质的影响,尽量减少给鱼类产卵、繁殖等带来影响;(5)施工过程中进行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未出现因施工引起水质变化而对周围海域海洋生物产生不良影响;(6)海上****海事局颁发的每上施工许可证,并及时发布施工通告;(7)在施工区域设置了明显的施工标志,防止往来舶误入施工区,施工期间未发生船舶事故;(8)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组织专人海上巡视、警、宣传,施工期间未发生船舶事故。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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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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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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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环评估算,工程实施造成的一次性生物**经济损失为23.79 万元。根据《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影响评价技术规程》生物**损害赔偿和补偿年限(倍数)的规定,一次性生物**的损害补偿为一次性损害额的 3 倍。本工程共需进行海域生态补偿费用约71.37 万元。根据用海项目落实生态修复措施要求,经公开招标采购确定岭市****公司为供应商,合同金额71.37万元。2022年12月2日,****组织专家对“**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一期(生态补偿)采购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符合生态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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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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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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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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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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