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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2MA5KARLU1Q | 建设单位法人:周长信 |
| 何超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市扬帆北大道35号开投大厦19楼 |
| ****风电场三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1_41--090-41_41--090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9-D4419-其他电力生产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壮族自治区 **市 **县 西北侧的三合镇、**街道、小江街道、福旺镇之间一带的山脊顶部 |
| 经度:109.4975 纬度: 22.33561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20 |
| 钦环审〔202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1333.93 |
| 1051.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2MA5KARLU1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0841181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特立****公司 |
| ****0103MAA7W30X4F | 竣工时间:2023-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8Z0LY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安装25台3000kW风力发电机组和10台25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 (2)建设1座110kV****电站,主变容量100MVA。 (3)**场内道路36.4km,进场道路4.2km完全利用现有道路。 (4)集电线路采用电缆+架空方式,总长29.58km。 | 实际建设情况:(1)安装20台50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00MW。 (2)建设1座110kV****电站,主变容量100MVA。 (3)**场内道路19.176km,进场道路7.944km(**4.009km、改扩建3.935km)。 (4)集电线路采用电缆+架空方式,总长29.269km。 |
| 项目方案优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力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升压站内设置化粪池、调节池和处理能力为0.5m3/h(12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2)升压站内设一座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 (3)箱变底部设置一个容积为0.3m3的集油盘。 (4)邻****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雨范围分水岭的SH21、SH22、SH23、SH24、SH28、SH33风机,****办事处云坊村人饮工程水源保护区(未批)集雨范围分水岭的SH20、SH21风机以及邻近福旺大垌村大垌屯狮子岭水源保护区(未批)集雨范围分水岭的SHI1、SH12、SH16、SH17风机,占地区域四周设置永久截(排)水沟、沉淀池等,排水沟进行硬化处理,排水口设置在保护区集雨范围之外。 | 实际建设情况:(1)升压站内设化粪池+调节池+1套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0.5m3/h。 (2)升压站内设一座容积为30.6m3的事故油池。 (3)箱变底部设收油坑,容积约3.06m3。 (4****办事处云坊村人饮工程水源保护区、福旺大垌村大垌屯狮子岭水源保护区两处水源保护区已取消划定。****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机位,由环评阶段的6台减少到3台,风机和道路均布置在分水岭背向水源保护区的一侧,占地避让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同时设置截排水沟及沉淀池等设施,确保风电场建设场地地表径流不汇入水源保护区。 |
| 项目方案优化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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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升压站化粪池+调节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0.5m3/h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D8978-1996)一级标准 | 升压站化粪池+调节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0.5m3/h | 处理出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要求 |
| 1 | 升压站内设事故油池,容积30m3 | 升压站内设事故油池,容积30.6m3 | |
| 2 | 箱变底部设置容积为0.3m3的集油盘 | 箱变底部设置容积为2.47m3的收油坑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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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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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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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土保存及原生植被保护利用措施 在工程施工开挖及弃渣前,注意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占地区的表土,待工程完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风电场内的植被**,减缓对场内生态植被的破坏,除不易移植的高大乔未外,其它乔灌木均可进行移植或利用作后期植被恢复,而不进行砍伐。 (2)林地补偿措施 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林地征用手续,缴纳相应的林地征用补偿费。对被工程占用的林地,建议林业部门根据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造林补偿,保证现有林地面积不减少。 (3)植被恢复措施 在施工结束后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植被恢复应以恢复至施工前原貌为远期目标,采用项目区内常见土著乔、灌、草物种,参照修复区域周边群落结构特征进行植被群落重建。 ①场内道路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植被恢复,采用播撒灌木籽和草籽防护,道路高陡边坡采用格梁灌草绿化护坡进行防护,护坡框格间混播灌草;对较缓的边坡采用喷播植草护坡防护;施工结束后对道路裸露地撒播草籽绿化。 ②风机塔和吊装平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场地,并结合场地原土地利用情况撒播草籽绿化。 ③集电线路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开外的电缆沟、塔基进行回填、平整,恢复施工迹地,结合原土地利用情况恢复植被,以撒播草籽为主。 ④施工临建区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根据立地条件,种植林木,采用多树种行间混交方式,林间撒播草籽绿化。 ⑤弃土场坡面撒播草籽,顶面种植水土保持林,林间种植灌木、撒播草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场地施工**行表土剥离,表土采用装土编织袋拦挡防护、密目网苫盖,用于恢复绿化。表土临时堆放在各施工场地征地红线内,不增加用地。工程占地尽量避让林地。 (2)施工前建设单位已办理林地征用手续,缴纳相应的林地征用补偿费。 (3)道路填方边坡和低于2m的挖方边坡坡面采用条播灌木和草籽绿化,高于2m的挖方边坡坡面采用挂网喷播绿化;风机平台的挖填边坡坡面采用灌草结合防护,平台台面撒播草籽绿化;集电线路区施工**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全面整地,表土回覆,撒播草籽进行场地恢复;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村民房,不另行设置施工营地,钢筋加工棚、简易材料堆放点设置在3#弃渣场场地;弃土场堆渣结束后,整治覆土,采用“乔灌草”结合绿化。总体上,工程场地植被恢复效果良好,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8.09%,林草覆盖率达6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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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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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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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