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征地预公告
2025-09-09 15:20:00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的内容
****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包含:村道改建路、四级公路、桥梁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委员会,百寿镇东岸村,**乡仁合村、双江村、**村、西河村、**村,土地面积合计302550.1607平方米(折合453.8432亩)。用地面积及四至界****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用地红线图,具体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已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下)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征地机构拟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市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市政规〔2023〕5号)、《****关于公布**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永政规〔2023〕1号)及《****关于印发**县调整征地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永政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拟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 地 类 |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 青苗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 |
| 农用地 | **镇:53079元/亩; 百寿镇、**乡:51037元/亩。 | 按永政规〔2022〕2号文件执行 |
| 建设 用地 | **镇:53079元/亩; 百寿镇、**乡:51037元/亩。 | |
| 未利 用地 | **镇:21231.6元/亩; 百寿镇、**乡:20414.8元/亩。 |
征收国有农用地参照国有农用地所在的乡镇标准执行。
六、农业人员安置实行如下途径:货币安置。
七、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不得实施**、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东岸村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01—02
2.****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村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03—04
3.****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仁合村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05
4.****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路至长江段1、2#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06—07
5.****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西河村右岸1#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08—15
6.****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西河村右岸2#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16
7.****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村右岸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17—26
8.****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双江村1#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27
9.****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双江村2#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28
10.****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西河村1、2#村道改建路用地红线图29—30
11.****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路至**1#四级公路用地红线图31—37
12.****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路至**2#四级公路用地红线图38—41
13.****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路至双**1#四级公路用地红线图42—44
14.****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路至双**2#四级公路用地红线图45—50
15.****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与东岸村连接大岭大桥用地红线图51
16.****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与**村2#连接社边大桥用地红线图52
17.****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与东岸村连接沟口大桥用地红线图53
18.****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与**村(右岸)连接喇茶大桥用地红线图54
19.****水库淹没影响区交通复改建工程—**中桥用地红线图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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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