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特色产业集聚区
发展布局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信息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召集有关部门代****小组(名单见附件),对《**县特色产业集聚区发展布局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意见。《报告书》编制机构**欣****公司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补充完善,根据修改后的《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现就《报告书》及规划的实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规划概述 2024年12月30日,****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设立**县特色产业集聚区的批复》(昔政发〔2024〕38号),核定总规划面积3.6515平方公里。****信息化局委托编制了《**县特色产业集聚区发展布局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县特色产业集聚区规划包含“一区两园”:精细化工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形成以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以新能源产业、智能制造业为潜力产业,积极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使**县特色产业集聚区成为**省****基地,绿色循****园区****示范区域。
二、对《报告书》的总体审议意见
《报告书》在总结集聚区发展历程、环境现状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了《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了《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碳排放评价、公众参与等工作,论证了集聚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等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报告书》内容较全面,采用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基本有效,评价方法符合相关导则与技术规范基本要求,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意见和建议、预防和减缓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的对策与措施原则可行,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内容基本能反映规划实施后可能的环境影响程度和趋势,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对《规划》环境合理性、可行性的总体评价
集聚区发展布局规划与《**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晋环函〔2023〕149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成果》(市环函〔2025〕23号)等相关规划总体协调。环境制约因素主要是区域环境空气超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在对《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及强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规划》的实施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四、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意见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需贯彻国家及我省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省委 “四为四高两同步” 总体思路,依托“精细化工、新材料为主导,新能源、智能制造为潜力”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低碳化、循环化延伸,打造绿色循环产业示范标杆。始终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坚守绿色发展道路,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衔接承载能力,严控污染型产业规模。集聚区应依据区域大气环境承载能力,落实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中的环保措施与优化建议,合理管控产业规模。《规划》需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承载力及区域主要污染物削减进度与效果,进一步优化规模、布局及开发建设时序。
3、优化空间布局,强化防护空间管控。《规划》应加强与**省、**市及**县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文物保护等底线要求的基础上,优化区域整体布局,合理避让生态敏感区,保护生态与生活空间,实现各类规划协调共进。同时强化环境防护空间管控,在集聚区与周边村庄之间设置足够宽度的缓冲带及防护绿地,做好周边空间规划管制;加强**河、赵壁河河道生态廊道建设,预留充足环境防护距离,改善滨水环境,通过布局优化与空间管控的协同,切实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与人居环境安全。
4、落实 “三线一单”,提升产业准入标准。依据我省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报告书》环境准入清单,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开展现有企业污染整治,逐步清退不符合集聚区发展定位及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和项目。引进项目需在生产工艺装备、**能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等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强化节水节能节地管理,落实清洁生产措施,推动绿色转型升级。
5、统筹减排措施,持续改善大气质量。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削减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削减任务;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通过优化产业布局、落实区域削减、提高排放标准及推进清洁生产,实现增产减污,稳步提升区域空气质量。
6、强化水管理,保障水环境安全。****处理厂建设及运行,落实化工工艺废水零排放管控。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处置” 原则,对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及回用,推动中水最大化利用。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分质供水、优水优用、一水多用”,生产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减少新鲜水消耗。加强集聚区防渗工作,重点强化精细化工区、污水处理厂等区域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开展污染跟踪监控,保护地下水环境。
7、规范固废处置,严控危险废物风险。按“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对固废实施全过程平台化管理,科学评估固废种类、数量及处置能力。以精细化工、新材料等行业危险废物为重点,完善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置利用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严防因处置不当引发环境风险。
8、完善应急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应急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政府预案衔接联动。在精细化工片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风险监控预警,合理划定危化品贮存区,完善企业-园区-受纳水体三级水环境风险管控体系,配套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水池,严控水环境风险。加强危化品运输监管,优化运输路线,防范次生环境风险。
9、配套基础设施,落实**节约措施。遵循“基础设施先行”原则,制定专项建设方案,及时配套供气、给排水及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固废处置等设施。加强节能与**综合利用管理,开展能流物流分析及能效评估,制定综合利用方案,落实余热、余压、余气等**回收利用措施。
10、强化管理能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组建专业队伍,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推进第三方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细化污染物削减方案,确保有效落实;制定大气、水污染防治及固废处置等专项方案,明确管理对象、标准、技术措施及要求,推动最严格污染治理及清洁生产措施落地,保障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实现。
11、健全实施机制,落实跟踪评价制度。在规划建设中充分运用环评成果,落实优化调整建议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设计、建设及运行全过程环境监管。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潜在风险开展长期跟踪监测,强化关键环节污染物排放监控,定期评价并建立预警机制。规划实施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修编时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县特色产业集聚区发展布局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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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