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环评首次公示

审批
云南-昭通-镇雄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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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烧一般工业固废环评首次公示

2025-09-15 11:09

**海创****公司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镇**芒部镇蒿枝湾村,占地约63亩。项目设计日处理垃圾500吨,年发电量5920×104kW﹒h。在优先满足生活垃圾焚烧的情况下,拟利用**海创****公司镇****发电厂现有焚烧炉对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燃性一般固体废物(粮食及食品加工废物、废塑料、废纸、废橡胶、废旧纺织品、废木材、****处理厂污泥、废烟丝、林农废弃物)进行掺烧处理,实现一般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及**化处理。

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通过“SNCR(炉内)+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工艺处理后经8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现有监测数据可知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配套建设有在线监测系统。渗滤液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膜”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50m3/d。根据现有监测数据可知渗滤液处理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限值后回用,不外排。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活性炭、废布袋、污泥、废膜、生活垃圾、废机油等,均得到妥善处置;噪声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综上,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达标回用,不外排,固废及危险废物均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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