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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公示
根据**镇规划建设需要,依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4〕11号)、《**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等规范文件要求,我镇编制了《**县**镇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1日。(根据实际公开时间调整,为期一个月)
二、公示形式
网上公示。
三、意见和建议收集途径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规划》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县**镇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63.com
邮寄地址:****(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邮编:334515
联系人及电话:0793-****891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意见和建议收集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日(根据实际公开时间调整)
注: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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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根据实际公开时间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