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潇贺古道****公司:
你公司报来**县区域旅游扶贫建设工程PPP项目(项目代码:****)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行政许可。
一、**县区域旅游扶贫建设工程PPP项目位于****市**县,项目取水口位于****市**县朝东镇岔山村西侧约300米处(东经111°8'47.02",北纬25°3'1.80"),取用地下水(地热水),取水方式为水泵提水。
该项目是洗浴和养生保健服务服务业用水,利用地热能**产生的热矿水进行洗浴、疗养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县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二、**县区域旅游扶贫建设工程PPP项目在取水口****市**县朝东镇岔山村西侧约300米处取用地下水(地热水),项目所在地多年平均补给水量为450.5万m3/a,枯水年P=90%多年平均补给水量为273万m3/a,本项目日最大取水量476.67m3,项目最大取水流量为0.0055m3/s,年最大取水量为16.425万m3,项目取水保证率为90%,满足本项目取用水要求,取水水量可靠。根据《康养**峒**水样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地下水(地热水)水质满足供水要求。因此,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县区域旅游扶贫建设工程PPP项目规划水平年2030年平均年用水量为16.425万m3,取用地下水(地热水)。项目主要洗浴和养生保健服务单位用水量为1.81m3/(m2﹒a),满足**地方标准《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_679-2023)定额标准。用水指标在**县水**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基本符合最严格水**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在**县朝东镇岔山村西侧约300米处取用地下水(地热水),年取水量16.425万m3。
四、**县区域旅游扶贫建设工程PPP项目取水对区域水**、地质环境、地下水水位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取水对其他用水户基本无影响。本项目未设置入河排污口,你公司应落实《**县区域旅游扶贫建设工程PPP项目水**论证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保护措施。
五、**县区域旅游扶贫建设工程PPP项目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六、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的要求,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水利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税。
八、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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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