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建设项目 |
| 批准结果信息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 主动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发改局 |
| 县级 |
| 政府网站、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公共查阅点、****中心、便民服务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津发改投〔2025〕159号
关于核准2025年**市**S224线
路面大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2025年**市**S224线路面大修工程招标核准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省政府2014年9月第271号令)和《****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下放、合并和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市政府2014年10月第11号令)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二、核准条件
(一)该项目已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常交函〔2025〕25号)、省交通厅资金计划(湘交函〔2025〕74号);
(二)其他相关资料。
三、核准内容
(一)招标方式
同意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须在国家或者省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媒介发布。
(二)招标组织形式
因你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必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招标事宜。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招标范围
该项目总投资为1838万元。建设内容为:该项目拟对**S224线K92+458-K97+458路段全长5千米进行路面大修,主要包含交通工程、公路安全防护工程等建设。
具体招标范围为: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购等服务,
确需招标事项请按照招投标法严格执行。
四、招标监督
该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招标时,你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请据此批复,认真组织招投标活动。未经我局批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随意更改已经核准的招标事项。
(联系人:邓鹏 173****5069)
****改革局
****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