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自助机出院结算功能开发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服务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价格 (万元/年) | 服务商 | 服务 期限 | |
| 1 | 自助机出院结算功能开发服务 | 4.98 | **国光****公司 | 1年 |
| 合计 |
2.采购总预算:¥4.98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自助机综合服务系统是**国光****公司开发的,医院现有自助机****公司对接HIS、LIS、电子票据后完成的自助机门诊服务(自助挂号、缴费、打印、查询)及预交金充值等功能,现申请的采购自助机出院结算功能开发服务是**国光****公司在原自助机综合服务系统增加一个出院结算的功能,便于患者出院时在自助机上自行办事出院结算。由于技术上的专业要求,其他公司无法满足该系统的开发服务,只能由该厂商提供专业服务,不适宜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应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即“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故我院申请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说明。
****智能协同办公(OA)系统单一来源采购事项,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纪检监督室(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中心
联系人:李菲 电话:024-****3666-713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纪检监督室
联系人: 党玉民、郭迪飞 电话:024-****3666-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