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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 第(一)款“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相关要求,现“****新增焦炉煤气制氢预净化系统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现就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焦炉煤气制氢预净化系统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市**区武钢有限20号门,****公司厂区内。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
三、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027—****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