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区迎大线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卫沙建交函〔2025〕60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政府2025年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2025年7月30日印发)精神,经研究,现就**区迎大线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迎大线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8月—2025年10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常乐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安装交通警告标志牌6块、禁令标志牌10块,设置道口标注88根、六闪红蓝警示灯6盏、波形梁钢护栏4912米,划设减速震荡标线217平方米、热熔型路面标线12188平方米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区迎大线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12.1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改革局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