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全县公开****基地和见习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制度
就业见习是经人社部****基地,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3-12个月就业见习岗位,由****基地见习补贴的工作制度。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二、申报条件
**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申报****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基地和见习人员进行规范高效管理;
(二)专人负责见习工作,并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三)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工作能力。见习岗位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四)能够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不低于2000元/人/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见习人员和见习时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时间3至12个月。
四、补贴标准
就业****基地以下补贴:
(一)见习补贴。****基地每月实际在岗见习生人数,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为:1400元/人/月×月份×见习生人数。最长12个月;
(二)见习指导、保险补贴。****基地见习指导费200元/人(一次性)和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100元/人(一次性)。
五、申报资料
****基地申报表;
(二)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服务中心(**县人防大楼723室)
联系电话:0550-****322。
附件:1.****基地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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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