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市**区氧化塘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沙土混合物)拍卖公告 |
| 其他资产 |
| **** |
| 92.7万元 人民币 |
| 8 |
| 2025-09-15 |
| 拍卖 |
| 1、竞买人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按现场实际现状拍卖。 2、标的物以实物现场现状为准,地块一(沙土混合物),34033.22立方米,地块二(沙土混合物),10938.74立方米,地块三(沙土混合物),34269.05立方米,地块四(沙土混合物),11644.91立方米,共合计90885.92立方米。以乐诚达评报字[2025]第440号为准,有意竞买者需自行到现场查看,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方量均已认可,后果自负。 3、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运输、装卸的费用及运输安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另需缴纳现场装卸费用,每立方米15元。实物量以现场实际为主,多不退少不补。 4、其他费用均有买受方根据实际情况全额承担。 5、沙土运输必经的道路由采沙人自行出资开道,拍卖前需要与道路所有人协商一致,并取得道路通行许可,开具道路通行许可证明(加盖出资开道单位公章)。避免拍卖成功后发生不必要纠纷。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需自行与采沙人协商,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联系电话:139****8819。拍卖成交后如出现任何争议,拍卖方和委托方概不负责。 6、拍卖成交之日起,清淤工程中所涉及的沙土30天之内必须离场。如不离场,****政府有权将所有沙土运走,然后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不得随意开道、垫道行车,不得损毁清淤工程正常工作。 8、对于竞买的资产可能存在瑕疵或者争议,竞买人已经明知道并予以认可。在此情况下,竞买人仍愿意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放弃对瑕疵或者争议另行主张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