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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3〕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教基〔2023〕7号)、《省教育厅 ****委员会 ****出版局关于印发〈**省义务教育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鄂教基函〔2025〕3号)精神,****小学****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3日—9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匿名或假冒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28-****369;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市**大道中段10号****;
邮政编码:433000。
附件:**市2025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公示
附件****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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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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