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富源县来源煤业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工程新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技改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富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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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循环经济工程**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技改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5 15: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439 0874-****648

通讯地址:******社区麦坪河村336号 邮编:655500

项目名称

****循环经济工程**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技改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居委会迤本戛村大坡梁子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62052m2,原有项目占地28718.5m2,扩建部分占地33333.5m2(新增),由年入洗煤矸石30万吨技改提升为年入洗煤矸石60万吨,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内容在现有工程已建封闭大棚内施工,利用大棚阻隔施工粉尘;大棚外的施工内容需在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临时围挡;

(2)设置洒水软管,洒水降尘;

(3)施工期道路运输时间短,降低车辆运输速度,减少施工期运输道路粉尘产生量;

(4)施工期施工过程采取不同施工作业点分时段施工,避免同时施工。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优先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作”标准后由周围农户用作农灌用水,不外排。**矸石临时转运场处优先设置容积50m3的收集池,用于收集矸石渗出水,渗出水收集后经泵提升至洗选生产线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

(1)拆除设备过程在现有工程已建封闭大棚内施工,利用大棚阻隔噪声;

(2)大棚外施工区域采取设置围挡阻隔噪声;

(3)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操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采取不同施工作业点分时段施工,避免同时施工,降低噪声环境影响。

(4)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各种噪声机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力求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拆除废旧设备能利用的外售废旧设备回收厂家,不****收购站;

(2)拆除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政府部门要求处置;

(3)现有工程产生的煤矸石优先用于煤矸石临时转运场回填;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煤矸石临时转运场处根据用地范围优先建设挡墙,挡墙高度一次性建设达到设计高度。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堆场、受煤坑上料过程、皮带输送机、入料口及洗选后煤矸石、中煤、煤泥堆场设置在封闭大棚内;原料堆场大棚内设置降尘喷头。项目运输道路为水泥硬化道路,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设置洗车点、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出厂车辆进行清洗后出厂;车辆密闭运输。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区外围,道路两侧**截水沟,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内;项目大棚顶上设置水槽+落水管,大棚顶上雨水(未落地雨水)经收集后经落水管(雨水管网)直接引出项目区。

(2)锥形浓缩罐容积由310m3的扩建至700m3,依托现有工程已建容积为500m3的循环水池、640m3事故池,“浓缩+压滤”污水处理工艺,配套设置回用水泵、管道。煤炭洗选废水采用“浓缩+压滤”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洗矸工段,不外排。

(3)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渗出水收集沟、10m3的煤泥渗出水收集池,渗出水经收集沉淀后经循环水池回用于洗矸工段,不外排。

(4)依托现有工程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水泵及输送管道,**道路两侧雨水收集沟,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通过回用水泵和输送管道回用于洗车,不外排。

(5)设置1座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作”标准后由周围农户用作农灌用水,不外排。

(6)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自动感应洗车装置,洗车废水收集池总容积扩建至15m3,配套设置回用水泵、管道。

①车辆冲洗平台:设置1处车辆冲洗平台,平台长度≥8米,宽度≥6米,为车辆提供足够的冲洗空间。车辆冲洗平台位于进场道路西侧,冲洗平台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

②车辆冲洗设备:设置冲洗设备,方便车辆进出时接受冲洗,启动方式为自动感应式,设备长度应≥6米、宽度≥3.5米、高度≥2米,喷头能覆盖轮胎、底盘、车头车尾及车身侧面;

③每次车辆冲洗时间≥2分钟。

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

产噪设备设置在大棚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噪声设备设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洗选后煤矸石优先用于场地回填,****砖厂用作制砖原料,规范建立煤矸石管理台账。回填场地前应采取如下措施:①利用现有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层,对回填区底部进行夯实,夯实厚度不少于75cm,满足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 cm/s;②沿项目区北部、东部、**修建截水沟,沟宽30cm,沟深40cm,浆砌石结构,总长约1390m;③设置渗滤液导流沟,设置容积为15m3的渗滤液收集池;④厂界周围设置降尘喷头;⑤现项目区西北部已堆存煤矸石区域底部进行夯实,夯实厚度不少于75cm,满足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 cm/s;⑥堆场下游设置钢筋混凝土挡墙,挡墙高度5m(地下1米,地上4米),底宽5m,顶宽1.5m。

为减小回填期间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煤矸石进入回填区域采取分层卸车,分层压实,回填完后用振动压路机压实后进行水泥硬化;②在厂界周围设置降尘喷头,非雨天喷雾降尘;③车辆密闭运输,设置洗车点,车辆须清洗后出场。

厂区回填结束后应对回填场地用振动压路机压实后进行水泥硬化建设矸石转运场,矸石转运场三防措施如下:①混凝土硬化地面,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满足防渗漏要求;②设置为封闭式大棚,满足防扬散要求;③在外围设置截排水沟,拦截场地外雨水,防止外围雨水进入矸石转运场,满足防流失要求。

(2)煤泥经压滤后暂存于煤泥堆棚,作为副产品外售;

(3)洗车废水收集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渗出水收集池污泥清掏和煤泥一起暂存于煤泥堆棚,与煤泥一起作为副产品外售;

(4)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进入生活垃圾桶,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5)依托现有工程已建10m2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优先回用于项目区机械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油桶收集暂存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执行,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本公开承诺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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