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史馆、党建馆工程项目(NNZC2025-C2-991046-GXKL)的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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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史馆、党建馆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中的“▲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总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期中工程进度完成至80%工程量时支付进度款至总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资质的机构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1)工程款的支付: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总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期中工程进度完成至80%工程量时支付进度款至总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资质的机构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2 第六章《合同文本》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总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期中工程进度完成至80%工程量时支付进度款至总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资质的机构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总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期中工程进度完成至80%工程量时支付进度款至总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有资质的机构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3 第六章《合同文本》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否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采购文件中关于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条款相应更改标书代写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塘区新阳北一路19号

联系方式:077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方式:0771-****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能荣、梁绍康

电 话:077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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