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建设或优化普及数字**项目
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限 |
|
| ****2025年建设或优化普及数字**项目 |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
1 |
项 |
12 |
1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5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市鹿**南汇街道打网垟路128号瓯鹿幸福里11栋2402室
方式:现场购领或电子邮件的形式(****@163.com)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领联系人:王彦秋 173****7307
报名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表(见公告附件)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鹿**南汇街道打网垟路128号瓯鹿幸福里11栋2402室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市鹿**南汇街道打网垟路128号瓯鹿幸福里11栋24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浙****车站大道627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4153
质疑联系人:任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7-****4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鹿**南汇街道打网垟路128号瓯鹿幸福里11栋240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3****7307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73****7307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申请表.doc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