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瓦窑镇吕庄幼儿园及相关附属设施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5JS4005842)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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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340.862万元

报名截止:2025-09-26 17:00:00

交易机构:******公司


项目名称 ****幼儿园及相关附属设施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9-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9-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存放地 **省**市瓦窑镇
标的现状

1、标的位于**市****幼儿园,其中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苏(2019)**市不动产权第****67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126.11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为1703.7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612.5平方米,传达室28.2平方米,厕所63平方米)。幼儿园建成于2020年,目前闲置状态,具体情况以现场为准。

2、该标的中产权证号为“苏(2019)**市不动产权第****673号”证载内容如下:

(1)权利人:********幼儿园);

(2)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3)坐落:瓦窑镇吕庄村;

(4)不动产单元号:320****13005GB00005W****0000;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权利性质:划拨

(7)用途:科教用地;

(8)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4126.11㎡;

3、该标的构筑物相关附属设施主要为:自行车棚、形象墙、电动伸缩门、门墩、铁门、水泥路面、砖铺路面、下水道及院墙;其他类资产主要为:石楠球、**、女贞若干。具体情况以现场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5-04-17
评估机构 **市****公司
转让底价(元) ****62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40553R

转让方承诺

1、转让方承诺所委托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主管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并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2、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转让方已就公开****市政府做出请示,并获同意。转让方承诺成交后协助受让方按照《****小学 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新教〔2023〕85号)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记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本次转让标的中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及构筑物等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产生的过户费、如涉及由划拨转出让过程中发生的补缴土地出让金、税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由转让方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资产转让总价款。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受让方缴纳拍卖费用(如涉及)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成交价款并一次性将成交价款支付给转让方。如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不足部分受让方应在签订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机构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该转让标的整体移交,标的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确认标的情况,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均以现状为准进行转让和交付。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有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缺失、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现场踏勘不清、型号不符等任何理由拒签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等。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不予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因政策变更或其他因素引起的风险和后果,不改变成交结果和交易价格。


交易
指南
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挂牌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2、如征集到两家或以上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公司接受转让方委托,并根据交易机构资产转让交易规则、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公开拍卖,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需向****公司支付最终成交价款3.5%的拍卖佣金,请意向受让****公司。具体拍卖时间、拍卖地点由****公司了解。

现场展示 交易机构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9-15 09:00:00 至 2025-09-26 17:00:00
报名手续

1、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纹)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②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3)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①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须与文件原件四角贴合、清晰完整)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9-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3、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转让方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受让方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拍卖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1、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一部分将转为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交纳标准为:受让方须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https://www.****.cn/xuzhou/2025-01/07/article_202********62685774.shtml)标准,向******公司支付交易双方服务费。

2、确认成交后的任何时点,受让方不得以交易双方解除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约等任何理由,向交易机构主张申请退回已交纳的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卜经理
咨询电话 0516-****3906
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市金融集聚区H座9层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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