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店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4MA70RD6K44 | 建设单位法人:何云强 |
| 何云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高滩镇八庙村 |
| 环保水泥砖生产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08.334167 纬度: 32.4252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10 |
| 紫环发〔2025〕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17 | 运营单位名称:****店 |
| ****0924MA70RD6K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店 |
| ****0924MA70RD6K44 | 验收监测单位:**地矿******公司 |
| ****0900MA70NPYT78 | 竣工时间:2025-06-18 |
| 2025-06-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23 |
| 2025-08-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080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环保水泥砖15万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环保水泥砖15万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入场-投料、破碎-搅拌- 成型-自然养护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入场-投料、破碎-搅拌- 成型-自然养护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装卸、堆存粉尘:物料装卸和堆存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顶部加装喷雾装置抑尘。(2)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封闭厂房内无组织排放。(3)投料、破碎粉尘:破碎机设置在封闭厂房的独立操作间内,进料口设置水喷淋头降尘及加湿物料,减少投料、破碎过程的无组织粉尘排放。(4)搅拌粉尘:封闭厂房,湿法生产,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5)车辆运输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覆盖篷布,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并设洗车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废水:(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场地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1#沉淀池(3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湿法破碎产生的喷淋降尘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2#沉淀池(5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制砖工序;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回破碎工序重新破碎后再利用;人工分拣废物可以回收的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送****填埋场处置。(3)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保养等由机修单位负责,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沾染物均由维修单位带走,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装卸、堆存粉尘:物料装卸和堆存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顶部加装喷雾装置抑尘。(2)项目水泥随用随买,不在厂房设置水泥筒仓进行储存。(3)投料、破碎粉尘:破碎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与物料进料处的独立操作间相连通,操作间仅保留一侧用于车辆上料,其余侧均设置封闭围挡,通过在进料口设置水喷淋头降尘及加湿物料,确保粉尘控制效果。(4)搅拌粉尘:考虑成品运输需求,封闭厂房的搅拌机区域保留一侧作为运输通道,其余侧均设置封闭围挡,湿法生产,确保粉尘控制效果。(5)车辆运输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覆盖篷布,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并设洗车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废水:(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场地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1#沉淀池(3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湿法破碎产生的喷淋降尘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2#沉淀池(1.5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制砖工序;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回破碎工序重新破碎后再利用;人工分拣废物可以回收的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送****填埋场处置。(3)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保养等由机修单位负责,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沾染物均由维修单位带走,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 |
| (1)根据实际生产需求,企业在物料进料操作间和搅拌机区域均保留一侧分别用于车辆上料、成品运输,其余侧均设置封闭围挡,并配套喷淋头、加湿物料等抑尘措施,确保粉尘控制效果;成品堆放区地面铺设碎石压实;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清单中所列情形。 (2)相较环评阶段,企业实际2#沉淀池容积有所减少,并调整洗车台及配套沉淀池的位置。 环评阶段拟建设2#沉淀池的容积为5m3,洗车台及配套沉淀池位于厂区西南侧入口。根据厂区实际用水需求,本次验收期间建设1座1.5m3的2#沉淀池,用于收集湿法破碎及搅拌机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同时为更好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洗车台及配套沉淀池调整至厂区西侧车辆行驶进出位置处,已进行相应的防渗处理。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属于重大变动”。 由于此次布局调整未导致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增加,故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3)相较环评阶段,企业实际无筒仓粉尘。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生产工艺: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 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所用水泥随用随买,不在厂房设置水泥筒仓进行储存,故相较环评阶段,无筒仓粉尘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减少,此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沉淀池 | / |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场地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至1#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喷淋降尘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2#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 |
| 1 | (1)装卸、堆存粉尘:物料装卸和堆存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顶部加装喷雾装置抑尘。(2)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封闭厂房内无组织排放。(3)投料、破碎粉尘:破碎机设置在封闭厂房的独立操作间内,进料口设置水喷淋头降尘及加湿物料,减少投料、破碎过程的无组织粉尘排放。(4)搅拌粉尘:封闭厂房,湿法生产,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5)车辆运输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覆盖篷布,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并设洗车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标准限值要求 | (1)装卸、堆存粉尘:物料装卸和堆存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顶部加装喷雾装置抑尘。(2)项目水泥随用随买,不在厂房设置水泥筒仓进行储存。(3)投料、破碎粉尘:破碎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与物料进料处的独立操作间相连通,操作间仅保留一侧用于车辆上料,其余侧均设置封闭围挡,通过在进料口设置水喷淋头降尘及加湿物料,确保粉尘控制效果。(4)搅拌粉尘:考虑成品运输需求,封闭厂房的搅拌机区域保留一侧作为运输通道,其余侧均设置封闭围挡,湿法生产,确保粉尘控制效果。(5)车辆运输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中覆盖篷布,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并设洗车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搅拌机、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均位于生产厂房内部,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南侧昼间噪声监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东侧、北侧、西侧昼间噪声监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敏感点噪声监测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侧敏感点噪声监测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沉渣、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制砖工序;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回破碎工序重新破碎后再利用;人工分拣废物可以回收的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送****填埋场处置。设备维修、保养等由机修单位负责,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沾染物均由维修单位带走,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 | 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沉渣、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制砖工序;不合格品收集后返回破碎工序重新破碎后再利用;人工分拣废物可以回收的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送****填埋场处置。设备维修、保养等由机修单位负责,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沾染物均由维修单位带走,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 |
| 生活污水依托场地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场地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