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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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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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7.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本项目为大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给予 4% 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给予 6%价格扣除)的扣除。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7.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本项目为大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给予 4% 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的给予 6%价格扣除)的扣除。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故不再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9月19日10时 00分 |
2025年10月10日10时 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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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9月19日10时0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1 :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 |
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1 :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 |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已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上网查询,并按照变更公告内容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新区十六米大道
联系方式:李昊阳、0857-****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碧阳街****花园城E****中心办公楼12层12号
联系方式:吴雪雪、林龙富、黄贤毅、183****5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雪雪
电话:183****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