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房镇乾溪村“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水稻规模化生产配套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细地址:**市**县**城2号楼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6日0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房镇乾溪村“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水稻规模化生产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最高限价:460000.00元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水稻规模化生产配套设备 |
1.00 |
460000.00 |
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细地址:**市**县**城2号楼101)。
方式:供应商应到****报名处(详细地址:**市**县**城2号楼101)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 09: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详细地址:**市**县**城2号楼1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6日 09:00(**时间)
地点:****(详细地址:**市**县**城2号楼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中房镇乾溪村
联系方法:陈先生 150****9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城2号楼101
联系方式:余工 199****7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 话:199****7821
****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