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绿化综合提升工程-时令花卉地栽工程”的提问回复及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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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绿化综合提升工程-时令花卉地栽工程”的提问回复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招标文件匿名提出的问题回复及澄清如下:

问题1: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市政综合类项目包含200万元的绿化施工是否可以

回复1:市政综合类项目包含不少于200万元的绿化施工,若投标单位提供的合同中能反映出绿化工程不少于200万元的评审因素,则予以认可;若投标提供的合同中不能体现绿化工程不少于200万元的评审因素,则须附建设单位出具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绿化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被投诉或由招标人、监督机关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则其中标无效,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1年至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并由其承担造成的损失;构****机关处理。

问题2:1、根据招标文件第38页本项目设置的降幅是18%,请问若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85%的会不会被判定为异常低价2、****公司的总承包业绩是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配套及绿化工程,其中包含的绿化景观单位工程造价超过200万,请问此业绩是否被认可是否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

回复2:1、本项目不采用异常低价评审制度。2、若投标单位提供的合同中能反映出绿化工程不少于200万元的评审因素,则予以认可;若投标提供的合同中不能体现绿化工程不少于200万元的评审因素,则须附建设单位出具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绿化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被投诉或由招标人、监督机关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则其中标无效,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1年至3年的投标资格限制,并由其承担造成的损失;构****机关处理。

问题3:招标公告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下①③或②③要求,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③无在建工程或②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无在建工程。招标文件34.2.1 技术标评审(2)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不配套按不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请问项目技术负责人能否使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回复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不配套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技术标“承诺书”模块,本项不做评审要求。标书代写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与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基地 亩,苗木基地位于 ,可用于本项目的苗木品种有 等。

以上承诺属实,如有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招标人给予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中标资格、记不良行为记录,直至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罚。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三、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县住建大厦16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孟先生

电话:0564-****732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镇南**路1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董工

电话:0564-****516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电话:056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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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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