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关于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浙江-丽水-遂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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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215 **至**公路
**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5-09-15 09:21

**县****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S215**至**公路**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S215**至**公路**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工程位于**县新路湾镇、云峰街道和妙高街道。项目性质为改建项目,项目组成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改移工程以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本工程道路建设总长为13.205km;主线共设桥梁3180.4米/12座,(包括互通主线桥,桥长按双幅计),其中大桥2944.4米/7座、中桥236米/5座;隧道4672米/3座,其中长隧道约4216.5米/2 座,中短隧道455.5米/1座;改路3.487km/10处、改河0.461km/2处;互通2处,平面交叉10处,停车区1处,****管理站1处,变电所5处,公交停靠站6对,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管理用房和设施。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66.70hm2,其中永久占地56.29hm2,临时占地10.41hm2(其中道**梁临时施工场地占地3.20hm2,施工便道占地1.15hm2,临时表土堆土场占地1.60hm2,淤泥晾晒场0.26hm2,临时中转场4.20hm2)。

工程计划总工期36个月,计划2025年10月开工,于2028年9月完工。工程总投资246585.5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6778.20万元。建设单位为**县****公司。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政府统筹安排解决。

****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工程沿线涉及拆迁建筑面积共计为44565m2,拆迁由建设单位根据当地拆迁相关政策出资,由拆迁户所在的镇及街道负责进行拆**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拆迁户所在的镇及街道负责清理调运。本工程后续建设不涉及拆**置。

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50.92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总量为266.15万m3(其中表土8.21万m3,土方65.91万m3,石方190.18万m3,淤泥0.35万m3,砖渣1.41万m3,拆除料0.09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为87.27万m3(其中表土5.05万m3,土方25.23万m3,石方56.99万m3),开挖土石方自身回填87.27万m3,综合利用92.10万m3后,余方86.78万m3,其中表土3.16万m3运至街道指定堆放点,42.53万m3(包括土方40.68万m3,淤泥0.35万m3,砖渣1.41万m3,拆除料0.09万m3)运至**县弃土消纳场,41.09万m3(均为石方)拍卖处置;无借方。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工程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为12244.32t,新增水土流失量11819.59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道路工程、交叉互通工程和桥梁工程沉淀池为主要水土流失来源;在工程施工中,应对上述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治,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6.70hm2,其中永久占地56.29hm2,临时占地10.41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即2029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取土(料)场。

六、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在工程施工前需对工程占用耕地、林地和园地的表土进行剥离,根据主体工程设计结合现场调查及测量,耕地区域表土平均厚度约为30cm,林地及园地区域剥离表土厚度为20cm。耕地剥离面积为10.53hm2(扣除桥涵工程占用耕地),林地剥离面积为15.59hm2,园地剥离面积为9.66hm2。剥离表土共计8.21万m3。其中耕地剥离表土3.16万m3根据**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规定运至街道指定堆放点,用于垦造耕地、中低产田改造等土地整治项目。园地和林地剥离表土5.05万m3,方案设表土堆场集中堆放,后期用于沿线绿化覆土。表土堆放四周采取填土编织袋围护,填土编织袋采用表土进行装填。填土编织袋外侧开挖简易排水沟,排导降雨径流,并随排水沟排入附近水体。为防止水流中泥砂对周边区域造成影响,在临时堆土场地设置一座沉沙池,排水经沉沙后接入周边水系。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置弃土场。本工程余方86.78万m3,其中表土3.16万m3运至街道指定堆放点,42.53万m3(包括土方40.68万m3,淤泥0.35万m3,砖渣1.41万m3,拆除料0.09万m3)运至**县弃土消纳场,41.09万m3(均为石方)拍卖处置。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7个防治分区:

Ⅰ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4.76hm2,包括路基、路堤边坡、路堑边坡的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剥离表土措施、覆土措施、截水措施、路基边沟排水措施、填方路基液压喷播植草护坡、填方路基框格植草护坡、中央分隔带绿化、土路肩绿化、路基路面临时排水、沉沙措施、密目网覆盖措施、洗车平台措施等。

Ⅱ区-隧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10hm2,为隧道工程的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剥离表土措施、覆土措施、坡顶截水沟、**绿化、三级沉淀池措施等。

Ⅲ区-交叉互通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0.35hm2,为交叉互通工程的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剥离表土措施、覆土措施、排水边沟、液压喷播植草护坡、密目网覆盖等。

Ⅳ区-沿线设施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37hm2,****服务站、隧道管理用房和公交停靠站的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剥离表土措施、覆土措施、浆砌石排水暗沟、排水暗管、沿线设施用地绿化措施、沿线设施用地临时排水措施等。

Ⅴ区-桥涵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5.17hm2,包括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的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措施、撒播草籽措施、密目网覆盖措施、沉淀池等。

Ⅵ区-改移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3.54hm2,包括改路、改河工程的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剥离表土措施、覆土措施、排水沟、边坡植草措施、密目网覆盖措施等。

Ⅶ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0.41hm2,包括施工场地、施工便道、表土堆场、淤泥晾晒场、 临时中转场等的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覆土措施、恢复园地、恢复林地、撒播草籽、临时排水措施、三维网垫覆盖措施、填土草包袋防护、砖砌墙围护、挡土墙、洗车平台等。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113.75万元(其**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888.6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104.59万元,植物措施费1146.27万元,临时措施费563.26万元,监测措施费61.62万元,独立费用160.32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费51.71万元),基本预备费24.3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33616.8元。

十、其他事项。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要据此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该项目要据此做好主体工程施工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衔接工作,加快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或者项目弃渣点发生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三)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应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依法依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国库。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加强重点区域监测。监测报告每季度报送****、****水利局,监测总结报告应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六)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备有关验收材料。

(七)**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重点检查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招投标内容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建设过程中,重点检查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理、监测及方案变更工作开展情况;完工后,督促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检查可充分运用遥感监管、会议检查、现场核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检查全覆盖,每年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利许〔2025〕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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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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