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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公司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县园洲镇**二路东面地段,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公司厂区
建设项目内容:******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6811㎡,总建筑面积53393.42㎡,计容建筑面积51350.42㎡,不计容建筑面积2043.00㎡,建筑占地面积8177.11㎡,容积率3.05,绿地率10.00%,建筑系数48.64%,机动车停车位155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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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