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5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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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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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就业,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根据《**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5年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在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3.对招用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甘企业。

二、补贴标准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承诺书(见附件1);

3.《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4.《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明细表》(见附件3)

5.《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脱贫劳动力花名册》(见附表4);

6.《就业创业证》;

7.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8.劳动合同;

9.工资发放流水证明;

10.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和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在企业申报补贴时全部查看原件,全部资料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按此顺序整理,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四、申报程序

由企业自主申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银行账户。

五、申报时限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务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所****就业中心505办公室,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补办。

六、注意事项

今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申报,本次补贴申报为2025年1-6月份缴费部分。

业务咨询电话:****306

附件:

1.承 诺 书.doc

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申请审批表.xls

3.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明细表.xls

4.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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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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