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局委托****于2025年9月22日10时****交易中心****中心)公开拍卖没收的下列建筑物:
一、拍卖标的详情(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
二、公告及登记时间
本次拍卖的标的于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5年9月21日止进行公告。
意向竞买人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携主体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保证金缴款凭证等相关文件到****进行登记报名后参加竞买,逾期不予办理。
担保人、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优先权人,须拍卖当日到场申请相关权利,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三、保证金交纳
竞买人必须于2025年9月19日16时前,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逾期将不能参拍。
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893********00001
行号:313****01011
转账时须注明:3号桥墩柱拍卖保证金。
四、拍卖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买人于2025年9月22日10时前持主体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场参加拍卖。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市**路113号)。
五、标的展示时间
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
六、登记及展示地点
1、报名登记地点:****开发区经开环路1-1号A5栋110室。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瑕疵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交付,不因任何可能发生的变化而改变,也不影响拍卖价值,竞买人必须实地踏勘,自行测算数量、质量、参数等认可现状后参加竞买,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同已看样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
2、标的物自移交日起,由买受人负责对其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其使用寿命;
3、标的物前期评估费用4298.00元(肆仟贰佰玖拾捌元整)由买受人支付;
4、标的物成交不能开具成交价款发票;
请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勘查,调查核实相关费用,测算相关数据,一旦参拍视同认可标的物现状和所有瑕疵及费用,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瑕疵担保责任,现于公告中予以说明。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4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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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